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成吉思汗遭衝撞!館長怒告「毀損商譽」求償百萬 遭判敗訴確定理由曝光

鏡週刊

更新於 04月09日22:30 • 發布於 04月09日22:29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館長稱商譽受損,提告求償100萬元,二審判決敗訴確定。(鏡報林煒凱)

網紅「館長」陳之漢的經營健身房「成吉思汗」2024年遭人駕駛小貨車衝撞大門,事後館長除了提告刑事責任以外,也提告對方造成商譽毀損,要求賠償100萬元。然而法官認為,館長提出的網路留言多屬情緒性發言,二審駁回上訴、館長敗訴確定。

綜合媒體報導,館長陳之漢的成吉思汗台中分店前年6月遭一名應徵失敗的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衝撞。所幸沒有人員傷亡,但造成玻璃與地磚毀損。陳之漢對林男提告刑事責任,刑事部分更一審去年審結,依強制、毀損等罪,法院判處林男1年6月徒刑,其中4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陳之漢求償場內損失,法院判賠13萬元4,075元確定。

此外陳之漢在民事部分也指控林男毀損商譽。陳之漢主張,健身房遭衝撞後,網友在網路發言稱要「請假避風頭避免遭殃,太恐怖了」,認為此事影響會員,貶損其商譽,要求賠償100萬元。

林男反駁,表示網路上的留言大多是嘲諷行為本身,言論與健身房服務的可信賴度無關,且Google商家頁面上的評論也是針對器材設備與服務品質,而非因為衝撞事件影響入會意願,主張兩者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依現有證據難以推論成吉思汗的經濟活動可信賴性因為衝撞事件受到減損,陳之漢也沒有提出其他事證,認定其求償無理由,判陳敗訴;陳之漢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仍採相同見解,認定無法證明陳的商譽受損,判決林男免賠百萬確定。

加鏡LINE新聞不漏接
名嘴批徐巧芯「破格」獲不起訴! 她怒批可笑:那我可以說破格檢察官嗎?
18天前代表公視去領獎! 皇池偷拍狼身分遭起底「現職曝光」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1大雅段轎車燒成火球!引擎蓋竄烈火 53歲駕駛驚險跳車逃命

鏡報
02

台灣快沒小一新生?114學年國中小學生數曝光 「這類高中」班級數10年崩跌5成

風傳媒
03

機場安檢黑洞?「護照、登機證」放籃內憑空消失 旅行社示警:1習慣超危險

鏡週刊
04

3歲女童走斑馬線遭撞死3年 余爸爸盼:5/8為台灣交通改善的Day 1

聯合新聞網
05

郭哲敏求2億具保停押 喊二審不上訴、願坐牢!仍遭裁定延押

鏡新聞
06

頂級月子中心…捲偷拍案!汭恩負責人現身:只是線頭而已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