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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專訪台師大女足隊員】夢想成夢魘──誰讓她們失去了踢球的榮光與快樂

報導者

發布於 07月24日11:35 • 文字 嚴文廷 攝影 黃世澤 核稿/楊惠君;責任編輯/張詩芸
《報導者》專訪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具名控訴者簡奇陞,以及3位已休學、正在學的台師大女足隊員,她們自剖在台師大女足隊留下的創傷和陰影。(攝影/黃世澤)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子足球隊學生出面指控,該校運動競技學系教授陳忠慶以及球隊教練周台英違反人體試驗委員會(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簡稱IRB,或稱機構審查委員會)案,《報導者》獨家揭露,違反學倫案恐不只有一起,台師大校長吳正己率領一級主管道歉並重啟調查。但事實上,控訴的女足學生長達近一年陳情,更希望被重視與平反的是球隊教練管理風格導致的霸凌問題。

儘管台師大霸凌防制委員會去年底(2024年11月)即針對學生陳情進行調查,並判定霸凌成立、做出解聘周台英、並2年不得聘任教師的建議,教評會未採納反而做出輕判的決議,讓學生無法接受,再度訴諸社群媒體,成為此案擴大延燒的關鍵。

《報導者》專訪此案具名控訴者簡奇陞,以及3位已休學、正在學的受害學生,她們自剖在台師大女足隊留下的創傷和陰影,因而選擇遠離自己最愛的足球,都突顯出此案除了已進入司法與調查程序的學倫案,最關鍵的核心在於未被及時正視的霸凌問題,背後的根結是體育班制度下長期權勢不對等、教評會長期為人詬病「師師相護」下的結構性問題。

台師大女足學倫案今年(2025)7月二度躍上輿論焦點後,風暴核心的教練周台英在7月19日與台師大校長吳正己、涉及違法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出面,公開對受害學生致歉,這位連續代表台灣出賽拿下亞洲盃女子足球賽冠軍三連霸、首創台灣女足旅外紀錄的「亞洲最佳射手」低聲說道:「我的一生只有足球!」一代名將生涯落得學術不端與霸凌選手的醜聞終結,看在老球迷眼裡,感慨萬千。

同一時間,電視機前觀看記者會直播的另一群年輕女孩兒,也淚水直流。周台英前輩的成就,曾是她們憧憬的目標;但周台英教練,卻也是讓她們足球夢破碎的原因。

「教練一生只有足球,但我邊看邊落淚,我在想的是:『那我呢?我連足球都沒有了,還剩下什麼?』」YOYO說。

曾是花蓮富里第一個進入台師大女足的YOYO,因無法承受周台英苛刻的訓練、即使受傷也沒有休息和不斷反覆採血做實驗的折磨,不只從台師大休學,如今完全遠離夢想的足球場,連足球賽都不想看,棲身在餐飲業工作。

YOYO是簡奇陞高中的同班同學,簡奇陞忍到了拿到大學學位、「全身而退」後勇敢具名挺身為同樣受傷害的女球隊員們爭公道,YOYO正是讓她最心痛的一名同學之一。7月21日傍晚,簡奇陞、YOYO和另兩名學生出面接受《報導者》專訪,道出她們的血淚經歷,希望讓社會更理解,為什麼要求教練道歉,對她們如此重要。

曾經的花蓮足球奇蹟女孩,如今「不敢」也「不想」重回球場

受不了教練周台英的苛刻要求,台師大女足隊前隊員YOYO選擇休學不再接觸足球。(攝影/黃世澤)

2020年,是花蓮女子足球的奇蹟時刻!

那年,僅有12名隊員的花蓮體中(含一人韌帶斷裂不能上場),在眾人完全不看好下,一路過關斬將在冠軍戰PK中擊敗強隊醒吾高中拿下高中聯賽女足冠軍,簡奇陞和YOYO是冠軍隊的成員,共享這個榮耀時刻。因為這個戰績,她們如願被選入心中第一志願台師大女足隊。

來自富里的YOYO,更是富里第一個進入台師大女足就讀,是富里國中女足隊的驕傲。但激烈的高中聯賽,也讓她付出代價,她的大腿內側肌肉撕裂必須長時間休養,原本以為進入台師大後會獲得照顧,但沒想到迎接她的是出生以來最大的恐懼。

她一入學後就向教練周台英報告大腿內側肌肉撕裂,防護員建議休養復原無法投入訓練,YOYO哽咽地說:「到現在我都記得周教練對我說的話:『妳就是不想為台師大做出貢獻。』這句話宛如劍一般刺進心裡,我當時無法反駁,只覺得委屈。」她沒有因此獲得休息的機會,也跟其他同學和隊員一樣,成為她們至今仍搞不清楚的研究計畫實驗對象,抽血、羅浮堡間歇性折返跑測驗(Loughborough Intermittent Shuttle Test, LIST)等,一樣都沒少,「教練親眼看著我一跛一跛地跑體能,也沒有獲得休息的機會,我只能咬牙忍痛把該做的趟數跑完。」本來就已經比較消瘦的身形因此更加瘦弱。

受傷還繼續帶傷完成實驗,YOYO說:

「我是富里那個小地方,是第一個進入台師大女足的隊員,當教練威脅我的表現不好,她以後不敢收富里學妹時,這完全觸碰到我最在意的點,我即使腳斷掉都要硬撐下去,不能因為我害到其他學妹。」

但某一次實驗,抽完血後有點暈眩,YOYO跑到廁所裡休息,她說:「那時正值生理期,坐在馬桶上突然眼前一黑,大聲呼救沒有任何人能幫我,那時大家都在外面進行實驗的體能項目,我足足坐了10分鐘都沒辦法起身。」等稍微恢復走出廁所時,周台英冷冷講了一句「妳又不舒服了?」YOYO從那刻起下定決心要休學離開這個地方。

她連一學年都撐不下去,大一就選擇休學,如今在北部餐飲業打工。

YOYO說起,自己辦理休學手續的過程中,「只有師長說『周教練這麼好』,卻沒一位老師口頭關心過我『為什麼要離開』,這是非常受挫的感受。」她進一步指出:

「這跟我國高中遇到的教練完全不一樣,只要我受傷他們不會逼我,這才是我喜歡的足球,但經歷(台師大)這一切後我不想再踢球。」

離開球隊與學校後,YOYO說:「國中恩師打電話來,我一直不敢接,以打工很忙搪塞,直到最近事件爆發,恩師再次來電,我才接起電話,聽到他在電話那頭對我說:『我立刻認出是妳⋯⋯我從來沒有怪妳為什麼離開足球,不知道周台英是這樣對妳的,我努力培養的選手竟然被這麼對待⋯⋯如果妳有任何需要,我會不惜用盡一切資源支持你。』我聽到這整個淚崩,但我不知道怎麼回應,也不敢再接恩師的電話。」

近日相關單位,對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和周台英都做出了更嚴厲的懲處,問YOYO想不想回到校園或是到其他學校念書時?她卻斬釘截鐵地說:「不會,現階段不敢也不想回到球場。」

想多念書遭痛罵,找不回當年那個喜歡踢球的自己

YOYO休學後不敢回花蓮富里,沒想到爸爸突然在工作路上發生意外過世,家人在爸爸口袋裡面找到兩包要給YOYO與妹妹的紅包,上面寫著姊妹的名字,簡奇陞說:「當時YOYO聽到後痛哭,我們都親眼經歷這段,所以沒人敢逼YOYO再回球場。」

也有同學因為想考研究所要多花點時間在課業上時,向周台英報告時,遭到一陣痛罵,認為她怎麼可以這樣拋棄球隊?還被周台英叫到校本部人來人往的日光大道上痛罵:「妳不踢球妳還能幹嘛?」甚至冷言相譏:「去國家隊浪費時間,一點進步都沒有。」

「在台師大踢的足球一點都不快樂,也找不回當年那個喜歡踢球的我。」這名同學表示,回台師大踢球變成一種痛苦,每一次都得掙扎好久,她為此失眠、尋求諮商,甚至選擇完全離開足球好一陣子。

也有同學提到,疫情期間第一個感染COVID-19的隊員被罵「就是因為交男朋友,頻頻往外跑才染疫,害球隊必須整個停下來不能訓練」,隊友只能不斷向周道歉。

「這就是周教練帶球隊的風格,我們都知道她過去的戰績,也很敬佩她,但這樣的訓練模式與管理方法,我們很恐懼也不能接受。」

周台英:坦承教學方式未與時俱進,與年輕世代「差距太大」

台師大競技系教授陳忠慶(左)以及女足隊教練周台英(右)遭具名檢舉違反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圖為7月19日,他們前往台師大記者會現場對隊員與社會大眾致歉。(攝影/黃世澤)

周台英當時接受霸凌防制委員會調查時則表示,自己跟學生說進國家隊踢球也沒進步,是開玩笑,強調她不會貶低自己的球員。

她陳述,自己對足球感情很深,所以對喜歡踢足球的女孩們尤其感動。因為(女 )球員愈來愈少,台師大男足每年隨便都幾十個,但女足一年才進來一個,有一年還收不到一個人,面臨這樣的情形,才會想盡辦法可以做什麼盡量做。「但做測驗這種事情,一開始我也沒有溝通好,所以我也是深深的檢討,我的顧慮是不周到的,」她認為自己真的很用心的在做,即使投訴的學生對她有誤解,也覺得是ok的沒問題,「她們如果透過這樣的方式表達,也讓我覺得是一個很好的方式,讓我可能做一些深切的反省。」

不過她在霸凌調查中的答辯也強調,自己沒有威脅「不抽血就不給畢業學分」,她負責的足球運動兢技系專長學分是必修,有32個學分,能修課的都是足球代表隊,都是從小就踢球的足球專長,「我都從來沒有當過學生的任何一個專長學分,每個人專長成績我都是打90 、95 、96都是這樣,(投訴學生)我也沒有特別幫妳打低分。」

但周台英自我反省,「可能在2、30年前可以這樣帶(球隊),可是2、30年後方式已經不大對了。我想我也是一個球員,我一路也走過來,我也想說在球員的角色上,我是可以要求自己,然後在教練的角色上,我當然希望我的球員也像我一樣的一些概念裡面,所以我會想她們很優秀、她們很好,她們可以繼續努力,所以我會透過一些方式,可能方式是真的不周全。」坦承自己和年輕選手和學生要良好溝通不容易,因為差距太大了,「這差距她們都是孫子輩了。」

最終台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綜合學生與周台英的調查與訪談,認定周台英有故意對被行為人貶抑、排擠、欺負等行為,且行為有持續性,進而使被行為人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因此構成校園霸凌要件,認定霸凌行為成立。

此案從學術倫理問題,捲動出近年最受關注的校園霸凌事件,背後牽動出了世代典範與校園治理衝突的結構性問題。

衝突1:世代典範的差異

與周台英認識多年的足球球評石明謹指出,此案突顯出周台英是與時代脫節的老派教練。他提到,有一次曾經跟幾位球界人士一起到台師大找周台英,希望說服她讓幾位選手進入國家隊,但經過詳談才知道,當時國家隊的日本教練教導選手新的方法,選手回到台師大女足後,也把這些方法教給隊友,周覺得自己的教法遭到質疑,因此不讓這些選手再進國家隊集訓。

另一個例子是,周台英很多年都一直都只有C級教練證,近年才在足協要求下補上B級,在這之前只能掛助理教練,以她的資歷要拿B級根本輕而易舉,但長年不願意上課換證,可能也是因為授課者都是她的後輩,不想放下身段坐在教室聽其上課,她抗拒的心態足球圈裡的人都心知肚明。石明謹說:

「周教練沒有跟著時代改變,仍維持著她過往榮光的老派方式,這恐怕是師生之間對立衝突的遠因。」

石明謹表示,不能抹煞掉周台英對台灣女足貢獻,但說這一些故事是要去陳述,周台英是非常老派的教練,過往光環讓她在台灣女足圈裡無人能質疑,這麼多年來,變成她完全沒有跟上時代。

我們訪問多位女足隊員,她們也有類似的感受。當隊員向周台英報告,想去國外交換、實習或考研究所時,都會得到「妳不踢球還能幹嘛!」的質疑,簡奇陞就說:

「我喜歡踢球,但不代表我的人生只有足球,而且我還想要證明除了足球,我其他能力也不輸給其他台師大學生⋯⋯但教練不這樣想,總是覺得我們只能有足球這個單一選項。」

衝突2:體育班系統下的權力不對等

台師大女足隊採取獨立招生,球技必須被教練認可才有機會錄取,也都是高中的佼佼者,也都經歷嚴苛的訓練,但進入台師大後,每年都有數位退隊或休學,這凸顯管理上確實出問題。(攝影/黃世澤)

周台英接受最傳統的體育教育,展現優異球技後,不僅在國家隊戰功彪炳,更到德國與日本職業隊踢球,是中華女足的傳奇名將,退役後在2004年進入台師大擔任女足隊教練至今。石明謹認為,這樣出身的老師球技不是問題,但進入一流大學任教,就有發表論文、升等等壓力,而她最大的優勢就是她親自挑選入隊的這群球員,體育班的權威不對等的教育環境下,「過往的球員根本不敢對她說不。」

每年台師大競技系女足專長的名額不到5個,屬於獨立招生,教練看好哪個選手,邀請這些傑出球員進入台師大女足踢球,所以台師大女足一直都是強隊;但石明謹表示,台師大女足長期以來都有隊員人數太少的問題,大概每次比賽都只有15人左右,以最少陣容應戰,如今事件爆發後就能理解,因為每年大概會有好幾位球員退隊或休學,否則以每年錄取5個大學部加上研究所應該至少有30人左右才對。

YOYO就說:「當周教練對我說『收第一個富里就這樣,以後不要再收妳們女足出來的』,光這幾句話會讓我非常害怕,寧願休學離開,不想因此打壞母校名聲,阻斷學妹們進入台師大的路。」因為在足球領域,能從台師大畢業拿到教師證,就能穩定地當個教練或體育老師。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現在18到22歲的孩子求學過程都是零體罰的年代,知道霸凌、體罰都是被禁止,高中以下的教練對這方面比較有意識,但像是周台英這樣長年在大學校園的教練來說,從霸凌報告中她的陳述,可以判斷她始終不認為,過於嚴厲的指責會構成霸凌。

立委陳培瑜認為,從此事可以看出大學教練真的需要再進修,而目前單項協會只有開一些基本的性平課程讓教練自由報名,這樣遠遠不足,未來將監督體育部推動制度改革,換發教練證之前,必須要完成一定時數的霸凌、體罰或性平課程。

衝突3:失能的三級三審教評會

即使霸凌成立,台師大教評會三級三審仍選擇輕放,直到近日具名指控後,才重啟教評會,凸顯教評會長期被批評師師相護的問題。(攝影/黃世澤)

根據台師大霸凌調查報告,明確認定周台英霸凌事實成立,依照《教師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55條第1項規定,建議予以解聘並議決二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但6月台師大三級三審教評會未採納,改為:1. 於次學年起不予晉薪;2. 不得超鐘點;3. 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含在職專班、進修推廣學院及暑期班);4. 不得申請留職留薪出國研究或進修;5. 不得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限期為校教評會通過起1年(自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止)為限,共5點決議。

據了解,此5點決議是在系教評會就已決定,院教評會與校教評會都予以尊重;校方更以「保護個案」為由,拒將霸凌調查報告提供給研究倫理委員會(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REC],與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 功能相同),也令REC第一時間調查未能窺得全貌。最終教評會懲處結果造成被害學生不滿,再度向立法委員陳培瑜、范雲及人本教育基金會等陳情,並在7月15日召開記者會,讓此案沸騰。

經歷教育部表明不接受台師大教評會結果後,台師大在7月22日重新召開系教評會,認定周台英在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影響、行為持續期間與頻率等情節,做出與之前5點不同的決議,認定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且終身或4年不得擔任教師的要件;院教評會維持系教評會決議,25日將召開校教評會審議。

此案的過程凸顯一個大學自治下的長年問題:教評會往往被認為是「師師相護」。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周平分析,三級三審教評會是大學自治與教授治校概念下的產物,但長久下來容易產生長幼尊卑、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讓實質的權力關係扭曲,這也是遭到批評的主因,如這次台師大抽血案,從輕發落的處分就不符合社會期待。

立法委員范雲長期關注霸凌與大學議題,她解析,根據《教師法》最重的處分是是第14條的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其次是第15條的解聘,且1至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再次之是第16條的解聘或不續聘;再再次之則是第18條未達解聘之程度,而有停聘之必要者。但系教評會選擇的是第34條由學校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以台師大教師服務規則第15條、所做出了爭議性的對周第一時間輕判5點決議。

范雲認為,上述《教師法》的處分輕重,可以看出霸凌成立建議的處分與教評會決議有多大的落差,這凸顯教評會沒有正視這件事的嚴重性,也沒有意識到這件事對於學生的傷害。

范雲強調,將會要求教育部參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0條,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讓專科以上師對生霸凌事件受害者能在教評會有陳述機會,或涉及隱私也應評估讓霸凌防制委員會或調查小組成員得以列席說明,避免教評會只有聽到單方面的聲音。此外,師對生霸凌案件也應比照性平事件,對於情節重大有判斷基準,避免教評會因為沒有參照標準而錯放不適任教師。

周平建議,教授治校不能無限上綱,如果討論的案件已經涉及侵犯學生或教師人權,教育部該介入就要介入,除此之外,其餘案件則以尊重大學自治與教授治校為原則。

馮喬蘭強調,體育班長大的孩子長期在權勢不對等下,必須完全服從,也讓這個體系訓練出來的教練習於用這樣的方式教導下一代,台師大抽血案除了學倫問題之外,也凸顯霸凌這個嚴重的問題,勢必得省思要不要檢討體育班整體的問題。

據了解,當時系教評會顧及61歲的周台英再4年即可退休,若做出解聘處分影響甚巨,光是400萬退休金就領不到,而以「有悔意、立意良善」推翻霸凌委員會建議改為輕判。但這個「鄉愿」的考量,不僅讓遭霸凌學生受到二度傷害;也引燃社會怒火,最終周台英不僅仍然教職不保,目前將面臨司法調查,更遭足球協會註銷教練證,「一生只有足球」的人,未來被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

受訪的4位台師大女足隊員,對於教練被終身禁止參與足球事務,有人同意、有人覺得太重,但她們一致認為:

「我們站出來揭露這件事,只是希望我們被不尊重的對待能開始被重視,當周教練道歉後,對我們來說已經落幕,其他司法、學倫相關的問題,就交給大人們吧!」

7月19日,台師大校教評會開會前,由校長吳正己帶領一級主管、陳忠慶及周台英等人鞠躬對女足隊員與社會大眾致歉。(攝影/黃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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