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觀點投書:NCC早忘了初衷與使命

風傳媒

更新於 2024年12月03日21:30 • 發布於 2024年12月03日21:30 • 吳怡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柯承惠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06年取代原有的新聞局後,成為傳播媒體的獨立監管單位,成立至今已經18年。當初NCC被賦予的使命包括媒體改革、維護民主社會資訊多元發展、確保資訊透明、廣納公民意見等,現在早已消失殆盡。台灣民眾黨在2024年11月25日所公布的民調中顯示,有47.9%的國人對NCC應該獨立且客觀進行媒體監管感到不滿意,其中研究所以上不滿意的族群更高達78.4%。

除了看不見NCC的功能何在,近年來更因政治干預變得不獨立也不透明,放任特定媒體壟斷資訊,以「媒體自律」來規避責任、規避監督。要讓陽光照進NCC,公民意見是關鍵,讓決策過程更有公共性。

其實NCC早就有設置相關規定,根據NCC《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設置要點》第一點中提及,「為擴大公民參與及廣納社會多元觀點, 特設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以下簡稱諮詢會議)。」其中專家學者19-23人、公民團體代表15-19人及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5-9人,諮詢會議每個月召開一次,由主任委員遴聘之。

然而,台灣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向NCC索資,詢問今年究竟召開多少場專家審議會議、針對哪些內容進行討論,NCC竟然以「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資料,甚至辯稱「諮詢委員會議之諮詢意見純屬建議性質」、「為保障決策過程不被干擾,不方便提供諮詢會議內容」當民意代表無從了解「公民參與及審議」的成效,又如何能確保「公民意見」被傳達?更遑論「公民申訴網頁」常流於形式,變成「公文往來」,真正因民眾檢舉而裁罰的案例,屈指可數、少之又少,讓公民參與與監督流於形式。

大法官釋字613號解釋文:「憲法所保障之通訊傳播自由之意義,即非僅止於消息防止國家公權力之侵害,尚進一步積極課予立法者立法義務,經由各種組織、程序與實體規範之設計,以防止資訊壟斷,確保社會多元意見得經由通訊傳播媒體之平台表達與散布,形成公共討論之自由領域。」如今NCC無法防止資訊被執政黨壟斷,更縱容媒體配合執政黨操控輿論與風向,只討論對「當權者」有利的議題,擺脫不了被牽制的命運,淪為媒體業者的看門小弟,NCC早已失去功能,媒體改革大業,只能留在夢裡實現。(推薦閱讀:風評:卓榮泰當不了甩手掌櫃

*作者為台灣民眾黨新聞輿情部主任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全台瘋棒球!賴總統大巨蛋觀賽 維安人員竟化身「板凳神偷」摸走峮峮簽名球

鏡報
02

超甜美「舉重精靈」出事了! 酒後痛毆同居女友 法院判決曝光

壹蘋新聞網
03

老爸過世2天就動手!孫子提光「1317萬阿嬤養老錢」還把她鎖門外

鏡報
04

被認證「誰都會暈」名媛劉怡萱 謝典霖3字盛讚卻「突急切割」

民視新聞網
05

為割回收紙箱觸法! 阿嬤持刀上路遭社維法送辦 律師曝原因

TVBS
06

晚安小雞出獄卡在柬埔寨求救 外交部回應了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5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