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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小費是10%?知情人揭歷史真相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1年01月22日08:36 • 發布於 2021年01月22日08:36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為何「服務費」標準是10%?知情人揭歷史真相。(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

很多餐廳都會向消費者收取 10% 的服務費,也就是所謂的小費。但去過國外的人就知道,通常小費是直接由服務員拿走的,而且消費者愛給多少就給多少,但台灣的服務費卻並非如此。因此近日就有網友在網路上表示疑惑「為何『服務費』標準是10%?」對此就有知情人揭露了歷史真相,直言「陋習無誤」,引起熱議。

▲很多餐廳都會向消費者收取 10% 的服務費,也就是所謂的小費。(示意圖/翻攝自 Unsplash )

這位網友在網路論壇PTT Gossiping板上PO出一篇「為何小費收費標準是10%?」的文章表示「很多在台灣的店家,除了餐飲費用外,會在費用外額外加掛一筆小費,也就是餐飲費用10%,為何小費收費標準是是10%不是其他比例呢?有沒有八卦?」此篇文章一發出,立刻引起大量網友熱烈討論,留言區蓋起高樓。

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小費?那是老闆抽的稅」、「外國給到20%的都有」、「美國拿小費的服務生基本是無底薪的」、「陋習無誤,拒絕消費」、「台灣的服務費,小費都只是變相定價而已」、「哪一間的服務費有真進到服務生手上」、「有些自助的也在抽服務費不知道在抽什麼鬼」、「天才老闆從美國學的,然後錢還不給服務生,真的屌」。

事實上,「服務小費」是指給予服務生消費額以外的賞錢,以作表揚個人之用,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餐館和旅館開始實行「10%服務費」制度,將價格提高10%作為服務人員的固定工資。收入儘管已有保障,然而新規定還是難以戰勝老習慣,對服務上乘者,顧客依舊甘心解囊,給小費的風氣始終沒有根絕,不過各個國家對於服務小費的規定有所不同,在不同的行業、地區都有各自不成文的規定。有些地方,給某些職員小費是禁忌,甚至在法律上禁止,認為等同貪污,例如給政府公務人員、醫護人員、或採訪記者等小費,即使以節日紅包為名,也是犯罪的。(編輯:王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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