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找物釀車禍6死 阿羅哈司機判刑4年2月
一輛阿羅哈客運去年9月11日在國道一號北上岡山段失控自撞護欄,造成全車6死11傷,事後檢警查出司機吳恊松涉低頭分心釀禍,也未注意與前車距離,吳被起訴後也當庭承認有過失。橋頭地院今天上午宣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吳4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吳恊松未聘請律師,每次開庭幾乎對檢方論告表示「沒有意見」,他也透過阿羅哈公司和多數死傷乘客、家屬調解獲撤告,不過仍有3死、2傷者不滿金額過低,尚未和解;吳曾被法官質疑不夠關心和解,他僅低聲回應「如果公司沒辦法,我自己會想辦法賺錢償還」。
檢警當時調查,吳恊松去年9月11日深夜駕駛阿羅哈客運從高雄發車前往台北,行經國道一號岡山段384公里處,卻突然從最外側,往左急切內側車道,導致失控撞上護欄,多名乘客被拋飛窗外摔死,吳恊松也甩離駕駛座受傷。
由於事發時速約102公里並無超速,吳起初辯稱前方車輛未開後車燈,不過車前及內部行車記錄器曝光,發現關鍵原因,竟是吳分心低頭翻找物品。
畫面顯示,吳恊松11點37分右手突然伸向右前方、側邊要翻找物品持續8秒,11時38分起他再往右伸,且頭低下約1秒,抬頭後約3秒就發現要撞上前車,猛打方向盤害失控。
吳恊松偵訊時坦承當時「想找紙巾擦汗」;審理期間,他說當天精神狀況不錯,但天氣熱心情浮躁,才想找面紙擦汗,並不否認起訴事實。檢方開庭也指出,吳案發當下主動向警方表明駕駛的身分,應符自首條件可適當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