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年給百萬」女移工淪性奴!慘被銬床性侵 惡老闆判刑7年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邱姓男子在交友軟體認識逃逸移工小娜(化名),誆騙她提供家事服務2年可獲得1百萬,把她騙進家中工作,再要她提供性服務,2年後小娜決心離開,邱男竟徒手毆打她,並將她銬在床邊拘禁近6小時,性侵得逞。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邱男犯行屬實,依犯傷害罪、強制性交罪,合併執行7年徒刑。
邱男於2023年12月間,在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娜,得知她是逾期居留的失聯移工,提議小娜可在他家借住並提供家事勞務,並承諾工作滿2年就會給她1百萬報酬,日後兩人還可以結婚,讓小娜取得國籍。小娜信以為真,搬進邱男家中後,邱男又表示「性服務」也是工作內容之一,小娜雖覺得不對勁,但仍希望能獲得邱男允諾的報酬,勉強和邱男發生性關係,留在邱男家長達2年。
直到今年5月6日上午6時許,邱男因小事和小娜發生爭執,見小娜想收拾行李離開,邱男憤而動手毆打她頭臉、胸口至瘀腫,又拿手銬將小娜右手銬在臥室床邊的運動器材上,直到上午9時許,邱男見小娜仍堅持離去,竟趁她身體被拘束,掐頸性侵。
完事後小娜仍堅持要離開,邱男不僅不解開手銬,又拿衣物將她的左手綁在床側桌腳上,直到11時56分許,小娜藉口想上廁所求他鬆綁,才趁其不備,帶著手銬和吊在手腕的運動器材奔逃到馬路上,邱男見狀追上前抓住她拉扯,見小娜高聲呼救才罷手離開。小娜立即報警。
全案審理時,邱男否認性侵、剝奪小娜行動自由等犯行,辯稱遭小娜下藥所以記憶斷片,不知發生甚麼事。
法官認為,小娜指證歷歷,且脫逃後立即前往警局報案,據警方拍照所附說明文字,「警方發現被害人『右手』上被銬之手銬一副」、「該手銬『連接』囚禁被害人用之運動輔助器材一條」,皆和小娜指證吻合。
法官指出,小娜為失聯移工,身分處境相當脆弱,和邱男相識之初,因為與邱男的金錢約定,又被邱男威脅舉報,以及希望能獲得合法身分,把小孩接來台灣照顧等等希望,因而在邱男家堅持了2年,但並非代表能容忍邱男的各式侵犯,尤其是以強暴手段強制性交,判定邱男犯行屬實且手段暴戾,審酌他收押前從事攤商管理、月收入3萬餘元、離婚無子女等情,依犯傷害罪,處1年2月。又犯強制性交罪,處6年徒刑。應執行7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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