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透天厝淪大麻農場!毒品市值逾2千萬 36歲男遭起訴求重刑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市警局少年警察隊今年7月間執行「青春專案」期間接獲情資,楊姓男子在桃園區永安路租屋居住,竟在透天厝內栽種第二級毒品大麻盆栽,且數量不少,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警專案小組持桃園地院核發搜索票至現場搜索,當場查扣市值逾新台幣 2,000 萬元之大麻植株成品與半成品、大麻葉等設備,被告楊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日前偵結,認楊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市警局少年警察隊於今年7月接獲情資,桃園區永安路上某處透天厝內有栽種大麻案,桃檢檢察長張春暉高度重視,指派重大組檢察官林奕瑋積極偵辦,指揮少年隊、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龜山及新北市警局林口等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追查。
檢警專案小組經蒐證完備後,7月14日持桃園地院核發之搜索票至永安路上透天厝搜索,當場查獲36歲楊姓男子在透天厝內以盆栽種植大麻,待大麻植株生長完成後,自根部剪下風乾,製成易於施用之大麻成品藉此牟取暴利,現場查扣市值逾 2,000 萬元之大麻植株82株、大麻葉15包,共計1736.7公克與栽種大麻、製成大麻葉之相關設備。警方專案小組將楊姓男子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被告楊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此外,檢察官考量相關植株具易腐敗、保管不易及體積龐大等特性,為降低扣押物保管風險、落實贓證物源頭減量管理,經徵詢被告楊男意見後,就扣案大麻植株及大麻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於起訴前命令取樣後銷燬,以減少毒品保管風險。檢方於近日偵查終結,認為被告楊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