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菸燒光楊梅物流中心2.5萬坪倉儲 拆櫃工和物流連帶賠償逾8.7億
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2022年3月14日清晨,因許姓拆櫃工在禁菸區吸菸後未熄滅菸蒂,引燃棧板延燒C棟常溫倉儲並燒毀;桃園地院民事庭判處許姓臨時工和中法興物流公司須連帶賠償富邦產險8億7078萬3155元。
判決指出,家福公司(原名家樂福)於2021年與中法興簽訂物流服務協議,委託其在楊梅物流中心提供收驗貨、理貨、倉儲、配送等服務,中法興再委由冠威公司派員執行拆櫃等工作。2022年3月14日上午近7時,臨時工許孟威在C棟常溫倉庫棧板暫存區(禁菸區)抽菸後未熄滅菸蒂即棄置,引發火災;火勢迅速擴大,C棟倉庫全面燃燒,受損範圍逾2萬坪,倉庫與內部貨品付之一炬。
桃園市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認定,起火處為C棟棧板暫存區,起火原因以煙蒂引起可能性較大,許男經刑事判決認定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家福就其財產損害與營業中斷向富邦投保火災保險,富邦理賠後依保險法代位求償。
民事審理時,許男否認火災是他造成,辯稱自己在現場抽菸確實有責任,但火災並非是他引起的;法院依監視器畫面及刑事判決等證據,認定他在禁菸區抽菸,又未將菸蒂確實熄滅即離去,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中法興物流則主張,許男實際上是冠威公司員工,當天拆櫃工作也是由冠威公司承攬,不能算是中法興的受僱人。法院調查認為,許男當天受中法興張姓員工指揮前往從事拆櫃工作,客觀上屬中法興使用人,依民法規定,中法興仍須就許執行職務時造成的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同時,中法興與家福公司簽有物流服務協議,負責楊梅物流中心包括拆櫃在內的物流工作,並負有倉庫內部安全管理及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商品安全的義務。楊梅物流中心在2021年8月16日曾發生火災,事後管理處還張貼「非吸菸區嚴禁煙火」公告,但中法興未充分落實巡視及管制,也須負責這次火災造成的損害。
法院核算家福公司因火災所受損害,認定火災廢棄物清理費為2億2510萬1087元、庫存貨物損失原主張8億9120萬4829元,考量系統資料時間落差、人工登錄錯誤及火災後可能發生的物品失竊等因素,認定為8億208萬4346元、安排其他倉庫及物流增加的費用2億5101萬5829元,及自有資產損害1億4421萬8178元,扣除家福另案已獲賠償部分後,代位請求總額為8億7078萬3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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