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賠成案樣態 人行道不平、道路坑洞、水溝蓋缺失居前3名
在捷運站外失足摔跤的婦人丈夫擬聲請國賠,新北市府法制局統計,近年因公共設施、管理有缺失聲請國賠的成立案件中,人行道不平、道路坑洞、水溝蓋瑕疵居前三名。
擔任新北、基隆市政府國賠委員的律師張琬萍說,民眾權利意識抬頭,一旦權益受損會想尋求實質補償,她始終認為,民眾不會惡意來請求,部分請求權人不只是為爭取金錢賠償,更是為追究官僚責任,希望透過國賠程序,凸顯行政單位管理疏失,進而督促政府改善公共安全,避免下個受害者出現。
張琬萍說,市府國賠大會外部專家學者立場中性,不偏袒任何一方,許多設施、管理上缺失,可能與巡檢頻率有關,存有城鄉差距,審議案件時,會去調出相關契約文件、巡檢紀錄,也會考量是否有不可抗力因素,有時很難認定是公務人員管理缺失,協議賠償金額不見得能滿足當事人期待,許多國賠委員仍會主張應對民眾展現關壞,建議用補償、「小紅包」概念表達慰問。
不少民眾認為,聲請國賠程序冗長,面對龐大的國家機器,百姓常處於弱勢。張琬萍觀察,偶有民眾聲請國賠請求金額漫天喊價,確實很難說服國賠委員支持,提出國賠是民眾權利,一個合理的課責與求償機制,有助於人民與政府良性對話,加深對於公權力的信任。
根據新北法制局統計,新北近3年因公共設施、管理有缺失而聲請國賠的成立案件中,2024年7件、2025年7件,今年以來累積5件,國賠成立案件沒有明顯成長。分析這19件成因及樣態,人行道不平4件、道路坑洞4件居首,水溝蓋缺失、行道樹倒塌各有2件。其他還有道路設計不良(排水、邊線模糊)2件、施工不當2件、虎豹潭溺水2件、涵洞淤泥1件。
家住中和區30歲丁姓女子前年走路經過一處無障礙人行坡道時,因道路坑洞導致她跌倒,出現腳踝骨折等傷,她原請求87萬餘元,案件經多次審議,協商多回,賠償義務機關與丁女最後以近6萬元達成共識,近期剛撥款。
新北法制局說,市府所轄藝文展館、洽公空間幾乎都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一旦發生意外事件,可透過保險機制,用更快效率去關懷民眾,給予實質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