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買棉花棒遭拘提!她慘噴10萬喊冤 台南地檢回應了
台南一名陳姓女子2年前在「淘寶」購買20包棉花棒,遭海關查獲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而銷毀,並被送辦,今年台南地檢署以未到庭拘票拘提,最終須繳交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陳女對此表示疑惑與不滿。對此,台南地檢署表示,繳交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這個部分是有得到陳姓女子的同意,而拘提程序並無違法不當之處。
台南地檢回應案件
台南地檢署指出,今年案件移送後,承辦檢察官於6月諭知陳姓女子須繳交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這個部分是有得到陳姓女子的同意。檢方表示,偵辦期間因陳女未出庭,依法核發拘票拘提,警方將她帶至地檢署拘留室短暫拘留,並由檢察官即時訊問陳姓被告後請回,經進一步瞭解本次拘提程序並無違法不當之處。
事實上,根據衛福部規定,棉花棒屬第一級醫療器材,屬低風險醫材,需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陳姓女子表示,她購買棉花棒後即出國,商品也早就被海關銷毀,未收到公文,質疑2年前的事卻如今處罰,並直言「政府真的有這麼缺錢嗎?」有網友於「台灣淘寶人」社團提醒,棉花棒可能被歸為醫療用品,若包裝標示「滅菌、無菌、醫、藥」被抽查恐受罰,相關規定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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