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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祖平爆三立高層之子涉性侵!驚人細節曝光 律師:恐涉下藥重罪刑責7年以上 

Newtalk

更新於 2025年09月04日09:48 • 發布於 2025年09月04日09:48 • Newtalk新聞 |曾郡秋 綜合報導
江祖平揭三立高層之子涉下藥性侵並錄影,律師指若屬實恐犯重罪,面臨7年以上刑責及百萬求償。 圖:翻攝自江祖平 臉書專頁

Newtalk新聞

女星江祖平近日在社群媒體揭露一起電視台性侵疑案,她不僅公開涉案龔姓男子的照片與姓名,更加碼爆料還有兩名受害者。此案牽連甚廣,因龔男被指為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江祖平更詳細指控龔男涉嫌下藥性侵、錄影並拒刪性影像,甚至傳送騷擾訊息。對此,律師林智群分析,若江祖平所述屬實,龔男恐面臨加重強制性侵等重罪,並可能被求償逾百萬元。

根據江祖平在社群媒體上的連日指控,她不僅在今(4)日凌晨曝光了涉案男性的照片及姓名,更進一步揭露還有兩名電視台女同事也曾受其騷擾。這名被點名的龔姓男子,其身份已獲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證實,確實為其子。江祖平的爆料內容令人髮指,她指出該男子不僅涉嫌投藥後性侵受害者,還進行錄影並拒絕刪除性影像,甚至囂張地傳送騷擾訊息,其行徑之惡劣引發社會譁然。

針對江祖平所揭露的案情,律師林智群提供了專業的法律分析。林智群明確表示,若江祖平所述資訊確實,涉案男子恐將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他指出,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其刑責至少從7年以上起跳。林智群進一步解釋,一般的性侵罪行涵蓋了「強暴、脅迫或是其他違反本能意願的方式」,但若加害人是「利用藥劑達成目的」,即使被害人本無意願與加害人交往或發生性行為,這類行為仍構成加重條件,因此本刑最低為7年。

此外,針對性侵過程疑似遭到偷拍,以及加害人拒絕刪除相關影像的指控,林智群也分析,未經同意拍攝性影像恐已觸犯「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的妨害秘密罪。他進一步說明,在刑法還有針對這種偷拍人家性行為或者是下體、這些跟身體表徵的行為,基本上還有一個加重要件,就是三一九條之一到之三的規定。這意味著,未經他人同意拍攝性影像或照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可能處以3年以下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林智群補充,若加害人是在被害者人事不省的情況下,仍拍攝不雅影像或性行為過程,其刑度也會因此更高。

在民事層面,林智群指出,若檢方確認有犯罪事實,被害人可在刑事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至於求償金額,則取決於加害人財力與資產狀況。他強調,如果江祖平透露的訊息屬實的話,他是一個電視台高層的子女。但即便家境不差,若本人名下資產有限,最終獲得高額賠償仍具挑戰。

※Newtalk提醒您:
#性侵害就是犯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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