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解釋柯文哲「黃色便利貼」 稱「檢察官說是圖利我就認罪」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檢方於審理期間不斷提交補充理由狀。針對補充理由第20狀,也就是週刊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6大便條紙」親筆指令涉貪,其中一個是2020年10月,柯在京華廣場完工示意圖上親筆下令彭照辦。但彭今(2)日證稱,他沒印象,可能有看過,「死心就死心」他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可能是在講京華城的建照,或京華城未來要蓋成這樣。
北檢的補充理由第20狀提到,2020年10月26日,公告公展前一天,柯取得京華城廣場建物完工示意圖,張貼便利貼「TO:彭副 京華城對容積率應該死心了,只希望行政流程加速,讓他們早日完工就可以了。」法庭上,公訴檢察官廖彥鈞也展示京華城「藍圖」彩色列印資料,柯手寫黃色便利貼曝光,還貼在京華廣場4棟19層樓高的建物完工示意圖上。
黃色便利貼「死心了」 應是120284允建樓地板面積
彭振聲說,當時柯文哲不知道容積率怎麼算的,猜測柯文哲會說「死心了」,是針對120284樓地板面積,當時心想「可能以後會蓋成這樣」,也一度以為是要趕快發建照。
彭振聲說,行政機關沒有在用PM,那是柯從醫界帶過來的,指定PM不代表一定要把事情完成,而是找一個可以注意進度的人;他沒印象有在晨會中討論過京華城案,北市都委會是獨立機關,不像其他縣市隸屬於都發局下,卻被誤以為他是都委會主委就有決策權,強調自己沒有行政裁量權,不會直接下達命令「一次都沒有」,都委會都是討論後作決議。
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詰問,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的簡訊顯示,京華城案準用都更條例適法性沒有問題,為何檢方偵訊時卻認罪?彭說,當時他認為,京華城相關簽呈是合法的,但檢察官說「陳情轉研議」是圖利,還提示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的LINE說這就是圖利,「既然檢察官說是圖利,我就認罪」,因為他跟劉秀玲都不是法律專業,但檢察官是法律專業。
檢方提出的黃色便利貼時間點 沈慶京律師提出質疑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辯護律師徐履冰詰問,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有看過示意圖嗎?彭說沒有。
徐履冰又問,依據都委會會議紀錄,2021年7月1日京華城案專案小組開會時,有提到示意圖上的天橋,如果這是第一次在京華城案提到天橋,是否代表不可能在2020年就出現?
彭振聲說,他印象模糊,可能是在專案小組上,還沒到大會。
據了解,這些便利貼都是台北市政風處提供,並非檢廉2024年8月30日搜索柯文哲家時所扣得的資料,且都沒有出現在起訴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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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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