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修校事會議制度 全教總促採實名制、限於停解聘大案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正在研修中小學校事會議,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30)日再開記者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育部今(2025)年10月發函詳列「解聘辦法」受理條件,試圖防濫訴,但僅是權宜之計,呼籲教育部嚴格修法,提高投訴門檻,要求實名制、初步證據篩選,以避免匿名濫訴,且應簡化程序,小案由學校內部行政調查處理,大案再啟動校事會議調查,以減輕行政負荷。
全教總法務中執行長林金財說明,全教總主張匿名不受理,提高投訴門檻,並應增加行政溝通先行機制,以化解誤會、杜絕濫訴;「解聘辦法」調查機制應以情節程度已涉及教師法停聘或解聘案件為主,移除僅涉懲處案件直接派員調查程序規定,回歸考核辦法處理,避免小案大辦;且強化學校處理校園事件能力,辦學應優先於辦案,重建校園信任。
侯俊良表示,教師與家長好像陷入「囚徒困境」,家長對教學與輔導充滿不信任,動輒以投訴作為武器;教師因動則得咎而採取防衛主義,教學熱情逐漸消磨,這種互不信任的惡性循環,根源之一正是校事會議制度的扭曲運作。
林金財指出,根據教育部統計, 去年至今年受理並完成調查案件數769件中,直接派員調查511件,組調查小組調查258件,最終停解聘26件,大多數案件屬懲處事件或不成立,調查過程卻耗費學校龐大行政資源與人力,教師也在漫長的調查中疲於奔命、士氣崩潰;家長則因零成本投訴而得寸進尺,即使無實質證據的陳情,學校也須受理,否則面臨行政責任,從投訴案件81.9%受理比例可證,聘請外部調查小組須花數月時間訪談證人、調閱錄音,結果即使無不適任,教師的名聲已受損。
立委伍麗華表示,她之前質詢已要求教育部處理匿名投訴,對於調查結果不成立的老師,應回復名聲還給全薪;教育部調查人才庫應有利益迴避、回流訓練及淘汰機制;而針對重複投訴則不應受理,但也應一併考慮家長救濟權,教育部建立的制度應給予親師更安穩的環境。
立委郭昱晴表示,教育部已承諾今年底修法,限縮送校事會議案件,呼籲教育部修法應回歸比例原則與專業精神,明訂分級處理與前置溝通機制,讓老師安心教、學生安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