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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公務員...請假養病竟連開2家餐廳 海巡2大過免職!檢也出手了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10月15日08:27 • 發布於 2025年10月15日06:04 • 即時中心
海巡署艦隊分署辦公室外觀。讀者提供

《鏡報》報導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六海巡隊林姓隊員,以病為由,3度向申請有薪延長病假,共請了10個半月,病假期間每月正常領取5.6萬元薪水,另有年終獎金;不過,林姓隊員並沒養病而是在「養事業」,接連在新竹開了2家海鮮燒烤餐廳,且搞一個3700人的海鮮團購群組,口袋賺飽飽,被酸最會養病的公務員!

對此,海巡艦隊分署15日下午2點透過新聞稿指出,依職權啟動行政調查、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外,並綜合各項調查事證,今天召開考績會議,決議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展現嚴整紀律、決不寬貸之立場。

海巡艦對分數指出,林姓隊員檢具公立醫院開立之「病患須在家長期休養」醫師診斷證明,自113年底起首次申請延長病假,至114年6月申請第三次延長病假,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檢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程序完備並符合規定。

艦隊分署於核准文件中亦明確告知當事人,請假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等相關規範。

艦隊分署表示,後續將由政風業管提出監督檢討報告;另為強化請假管理與審核把關,已檢討未來凡涉及長期病假案件,均須經呈報海巡署核定,並與醫院溝通針對申請長期病假的個案,建立評估機制

艦隊分署第十六(澳底)海巡隊15日上午針對林姓隊員請病假卻經營餐廳,第一時間提出2點說明,表示艦隊分署第十六(澳底)海巡隊隊員林O毅是依規定開具醫院證明,並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申請延長病假獲准,艦隊分署於核准林員延長病假的公文已明確告知當事人,請假期間亦具備公務人員身份,仍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等相關規定。

發稿時間12:03 更新時間14:03(兩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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