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受重視 政院立「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管理0至2歲托育
「剴剴案」受到社會關注,行政院會明天(8日)預計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0至2歲托育規範單獨立法,加強管理力道,完善兒童權益保護。政務委員陳時中今天(7日)下午表示,新法將提高保母執業資格、管理透明化,要求托育機構保存錄影30天並上傳雲端;同時,也會在子法中規定有條件的不預約訪視。
「剴剴案」引發社會重視,將於13日一審宣判。行政院會也預計於明天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專法管理幼兒托育。
陳時中表示,草案提高居家托育的位階,提高執業資格;透明化托育機構的管理內容,包括列帳查核、公布收費等。草案也規定托育機構要保留監視器錄影影像30天,並上傳雲端。陳時中表示,這項規定引發托育界的強烈反應,但站在保護兒童、社會公義的角度,加上不時傳出托育不當對待的案例,政府決定參採專家意見,不允許不當托育案件出現證據不足的漏洞。陳時中解釋,調閱監視器影片需要在一定條件下才會進行,例如有一定事證才會調閱監視器錄影帶。
陳時中表示,子法也將規範托育機構不預約訪視,如收到通報、有事證的條件下,進行不預約訪視。草案也規定違規保母記點制,和違規托育人員的究責,違規者可能會1至4年停約,嚴重者可能終身不得任用及公布姓名。
對於違規托育人員即使公布姓名,也可能改名換姓後重新收托;針對是否可能進一步公布違規者的相片,陳時中表示,目前有人提出這樣的倡議,調查收托者是否改名,他也相對認同這樣的倡議。不過,嚴格把關兒童照顧,牽涉個資保護問題,以及是否牴觸工作權,還需要研究;陳時中說,兒童保護應該放在更前面,但還需要更廣泛的討論。
草案也加速托育機構公共化,放寬學校釋出空間作為托育的規定,不需變更使用執照就可用於托育;公有地無償釋出給非營利法人托育機構使用,期盼增加托育機構布建。「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共6章、78條,除母法外,還有19項子法要配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