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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一審判決 南韓最大在野黨主席李在明二審被判無罪 檢方不服提上訴

信傳媒

更新於 2025年03月27日04:41 • 發布於 2025年03月27日04:40 • 邱立玲
首爾高等法院3月26日宣判李在明議員違反《公職人員選舉法》的罪名不成立。(圖片來源/이재명 FB)

據《韓國先鋒報》報導,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領袖李在明違反選舉法,二審被宣判無罪,上訴法院推翻下級法院判刑一年的裁定,保住參選總統資格,但是檢方不服要提抗告。

首爾高等法院3月26日宣判李在明議員違反《公職人員選舉法》的罪名不成立,認定他的言論不構成虛假陳述,推翻地方法院判刑1年、緩刑2年的一審判決。

二審判決為這位最大反對派領袖鞏固在自由派陣營的領導地位鋪平道路,也為競選下屆總統掃清一個可能存在的障礙。

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

這是南韓本周一開始(24日)起3大政壇大案接力宣判的第二案,28日憲法法庭可能宣布尹錫悅總統的彈劾案結果,3大案都會影響政壇走向。

這些法庭案件讓李在明成為眾人焦點,民調顯示,如果憲法法庭維持對陷入困境的領導人尹錫悅的彈劾判決,李在明將成為繼任總統的熱門人選。

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去年底地院審理,李在明被指控在2021年參與南韓總統選舉期間,就個人所涉及的貪污弊案,發表不實言論,誤導選民決定。地方法院去年11月判決,對李在明判處判刑1年、緩刑2年。

如果在最高法院裁決之前南韓提前舉行總統選舉,那麼李在明的總統競選之路可能會很順利,因為三晚些時候,檢方表示將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理由是他涉及多起法律爭議。

例如,李在明在城南市市長任內涉入官商勾結的開發弊案,以及在京畿道知事任內,施壓企業非法對北韓匯款800萬美元,但是在上屆總統大選期間他對這些弊案細節涉嫌說謊,被控違反《公職選舉法》,而且一審被判有罪。

同時,南韓民眾等待憲法法庭對被停職的總統尹錫悅總統彈劾案,如果法院支持國會提出的彈劾總統案,將在裁決後60天提前舉行總統選舉。外界普遍預測,彈劾案最遲將於4 月初公佈,最高法院將於6月對李在明違反選舉法一案做出判決,因為檢方對此案提出上訴,三審判決時間將在3個月內做出結果。

最高法院仍有可能判李在明有罪

如果最高法院維持地方法院的判決,李在明面臨重大政治風險,他的總統資格將受到黨內、黨外的嚴格審查。假設最高法院判有罪,罰款金額超過100萬韓元(約2.28萬元台幣),他將失去國會席次和10年內競選總統的權利,他還面臨另外5場審判。

51歲的李在明走出首爾高等法院,對媒體記者表示,立即稱讚法庭的判決「基於真相和正義」,感謝法院做出正確判決,接著批評檢察官的政治起訴浪費國家資源,捏造證據來指控反對派領袖。

他還指責尹錫悅政府不致力改善民生,忙著追殺政敵,隨後李在明前往山林火災區視察,以行動關注經濟民生議題。

李在明曾任兩屆自由派議員,2010年至2018年擔任城南市市長,2018年至2021年擔任京畿道知事。他是2022年大選的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最終以0.73個百分點的微小差距勢輸給尹錫悅。

李在明涉及土地重劃的貪腐弊案

李在明被指控違反選舉法,主要是起因於2021年10月京畿道與城南市的土地重新劃分問題以及2021年12月備受矚目的土地腐敗醜聞的主謀,當時他擔任首長涉嫌官商勾結的貪腐案件,但是他正式被提名為共同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之後,對於自己涉入這些案件的細節發表不實的言論。

根據《選舉法》,凡是候選人為了當選公職,發布虛假資訊,將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

2021年10月,國會召開審計會議時,也就是李在明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幾周後,李在明否認2010年擔任城南市長期間謀取私利的指控,檢方指控他允許重新劃分一塊研究機構的用地,變更為住宅開發項目,以從中牟利。

李在明當時在議會表示,是朴槿惠政府脅迫他重新規劃這片土地,「國土資源部也威脅他,逼迫他重新規劃土地用途,否則將被指控瀆職」。

周三高等法院判定他無罪,因為他沒有說謊,並且承認政府確實有意強迫李進行重新劃分土地用途。聲明還表示,沒有證據顯示李在明曾幫助助手利用土地變更跟開發商收賄,謀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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