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底薪、高工時 物流司機工會籲司法院:重視勞工權益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17)日前往司法院前開記者會,直指法院近期針對職業司機加班費計算判決,漠視司機「低底薪、高工時」的勞動處境,導致司機薪資中獎金未納入加班費計算基數,嚴重損害勞工權益,呼籲司法機關重視物流業司機實際工作情形,並應建立合理的加班費計算標準。
理事長林志雄表示,今天代表物流業、貨運業的勞工,就是因為司機的複雜薪資結構,讓司機只能在低底薪、高工時的勞動條件下拚命工作,結果司機站出來後,南投地院竟然不將獎金納入加班費計算基數,並且以基本工資來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來判定是否有足額給付加班費,完全貶低在外風吹日曬雨淋送貨的司機的勞動價值。
工會代表陳俊志說,資方表示有給司機休息一小時、兩小時,甚至有可能三小時,但繁忙的時候根本連休息時間都沒有,甚至只能吃麵包果腹,司機只是要正常給付加班費與合理休息時間,結果法院根本不了解司機的作業型態,完全不承認司機實際沒有休息的現況。部分業者甚至主張,司機未握方向盤的時間不算工時,實為誇張。
總幹事林昶志強調,現今物流業包含台灣宅配通、新竹物流、嘉里大榮、景山、建興、台塑汽車貨運等幾乎所有的物流業都是以這樣的薪資結構來規避加班費應該要付出的成本。法院應拒絕以基本工資計算加班費,應將所有具經常性、勞務對價性且無法區分性質的獎金納入加班費計算基數,保障司機勞動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