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榮欽專欄:生活在北極圈內有什麼不同?理解格陵蘭人
《中央社》斯德哥爾摩記者辜泳秝對格陵蘭作家林格(Nauja Lynge)做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專訪。
起因是川普一直有意佔領格陵蘭,但是在幕僚強烈反對下,排除動武的可能性後,轉而考慮向格陵蘭人提議,如果投票加入美國,將向每人發放100萬美元,估計將花費570億美元。以此區區之數,如果能夠獲取台灣面積60倍大的全球第一大島,比加州還大三分之一,還有豐富的礦藏,與佔據北極圈內的西北航道等極具戰略與經濟價值的土地,對美國來說,無疑是賺翻了的一筆交易。
不過格陵蘭作家林格表示,川普不懂格陵蘭人與丹麥人的語言。重視金錢的美國人不了解對格陵蘭人來說,價值、人際關係、社區網絡比金錢更重要。雖然川普嘗試不同手段試圖挑撥格陵蘭與丹麥,但在這段期間,格陵蘭人不但沒有偏向美國,反而更加團結,與丹麥一致向外。
林格此語並非出自反美或是反對川普的立場,而是因為川普團隊對於格陵蘭人缺乏理解,以美國文化為中心看待世界的結果。格陵蘭島絕大部分位處北極圈內,主要以「因紐特」人為主,他們過去被稱為「愛斯基摩」人,這是北美印地安人對他們的稱謂,因為他們生吃魚肉等方式,稱其為「吃生肉的人」。如今,這種歧視性的語言已經逐漸遭到棄置,尤其是北極圈內的加拿大和格陵蘭人,多自稱為「因紐特人」,意思是「真正的人」。
林格提到格陵蘭和丹麥之間複雜的過去,特別是丹麥總理佛瑞德里克森(Mette Frederiksen)於去年9月向過去被強制植入避孕器的格陵蘭婦女道歉,跨出雙方和解的第一步。如今丹麥面對美國威脅時,也對格陵蘭釋出善意,讓希望被平等對待的格陵蘭人,終於看到雙方總理與外長平起平坐。他表示,在丹麥王國中被平等對待,對格陵蘭人而言很重要。格陵蘭人對熱愛格陵蘭的丹麥國王佛瑞德里克(King Frederik)很有好感,丹麥皇室也是讓丹麥王國團結的重要因素,川普跟他的團隊可能很難理解這種情感。
林格表示,格陵蘭地處北極,內陸長年冰封,人口稀少,傳統上依靠狩獵、捕魚維生。在這樣的艱難環境生存,極度依賴人與人的合作與社群網絡。
格陵蘭人在艱難環境下生存,極度依賴人與人的合作與社群網絡。
格陵蘭目前共有5萬7千人,其中絕大多數是因紐特人(Inuit),他們過去被稱為愛斯基摩人,因為帶有歧視意味,後來改為當地人稱呼的因紐特人。因紐特人大多居住在北極圈內,雖然美國的阿拉斯加與俄國的西伯利亞也有少數因紐特人,但是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因紐特人都居住在加拿大(約6.5萬人)以及格陵蘭(5萬多人),因為居住環境與外界隔離,所以儘管人數稀少,但是仍保有相當程度的傳統文化,受到現代化的衝擊程度相對較低。尤其是格陵蘭,和加、美、俄不同,因紐特人在格陵蘭屬於絕對多數,因此雖然共享因紐特文化,但是格陵蘭人和其他地方存在細緻的差異。
格陵蘭人的文化是因紐特文化和丹麥文化的混合體,這兩種文化高度相似,因此讓格陵蘭人和丹麥人相處得宜,丹麥因此得以長期統治格陵蘭,但是一些極為細緻的差別,卻也讓兩地之間產生微妙的衝突,因此格陵蘭人要求自治的呼聲始終不斷。但其實若統治格陵蘭的不是丹麥等斯堪地那維亞國家,與其他國家產生的衝突將更為巨大。
格陵蘭文化強調合作與社群意識,和其生存環境有密切的關係。謀生的方式——例如農耕或是狩獵——對於群體文化產生影響,並不是全新的概念。塔赫姆(Thomas Talhelm)等人曾經在《Science》提出「稻米理論」用以解釋中國南北方的文化差異。
他們在北京、福建、廣東、雲南、遼寧與四川共六個地方的測試發現,如果以長江為界,北方人更傾向個人主義,更喜歡分析思考,而南方人則更依賴彼此,更強調互助合作,更注重整體思考,並且對朋友十分忠誠。
塔赫姆等人認為這種差異主要與兩者謀生型態有關。或者更具體地說,北方種植小麥、南方以水稻為主,不同的農業方式影響了中國南北文化差異。
水稻種植是勞力密集產業,從播種到收割所需時間約是小麥的兩倍。而且,由於大部分水稻種植在灌溉地上,需要共享水源,並建造需要不斷維護的堤防和溝渠,稻農必須共同努力,發展和維護所有人都賴以生存的基礎設施。塔赫姆等人主張,這造就了南方地區強調合作、相互依賴的文化。
相較之下,小麥生長在旱地上,依靠雨水提供水分,不需要複雜灌溉的基礎設施也可以耕作。農民更加自給自足,這造就了中國北方文化中根深蒂固的獨立自主思維方式。
之前人們解釋南北文化差異時,多傾向用氣候解釋,北方寒冷的氣候與南方的溫暖形成對比,造成南北差異。這種說法雖然看似成理,不過仔細推敲,氣候是影響農作的重要因素,也許真正造成差異的是農作方式,而非氣候本身。塔赫姆等人發現最直接的證據在於,位於中國南北邊界的兩個縣,隔著長江相望,氣候差異並不算大,但是長江北方的縣種植小麥,南方的縣種植水稻,結果兩地分別呈現出北南的文化特色,也就是北方的縣民強調獨立,南方的縣民強調合作。
同樣的,我們不能因為因紐特人身處極寒之地,就猜測其和中國北方人一樣,同樣傾向獨立。北極圈難以發展農業,生存主要依賴狩獵與漁獵。狩獵與漁獵都是需要高度協同的活動,而且不像農業,團隊紀律十分重要,甚至比南方的水稻社群更為重要,一個成員的疏忽(例如出聲嚇跑獵物),可能讓團體所有成員多日的準備付諸東流,因此他們會更加強調紀律與合作的重要性。
從演化心理學的角度而言,早期男性狩獵的需求,造成區分團體內外的差異,他們善待群體內的成員,但是對群體外的外人卻具有攻擊性。男性沈默寡言(例如有些熱帶部落的男性狩獵時,必須口中咬著樹枝,避免發出聲響,嚇跑獵物,和某些軍事組織行軍時的要求一致),但是有很強的群體內聚力,對非群體成員具有敵意。這種敵我分明的個性,與其生存方式有關。
農業種植作物的生長期很長,但是收穫相對穩定。相較之下,狩獵與漁獵的食物取得具有很高的風險,收穫的好壞差別極大,有時卻多日一無所獲,需要他人協助。但有時遇到大型動物或是魚群,可以短期收穫大量食物,甚至多到難以立刻吃完的地步,而必須和其他人分享,因此其文化中對於「囤積」是道德上的缺點。這樣一來有來有往,又會產生長期公平性的要求,因此對於群體成員的身份極為敏感。
正如林格所說,在格陵蘭,每個人對社群的存續都很重要;在狩獵與漁獵活動中,每個人都是平等且相互依賴,就連喜愛到格陵蘭生活的丹麥國王也不例外,只要加入狩獵隊伍,他就被視為格陵蘭社群的一分子。
因此在格陵蘭的因紐特人文化中,合作是道德義務,而非一種選項。不僅在生產(狩獵與漁獵)相互合作,在消費上也有共同規範(分享與譴責囤積),例如對於獵物的分配有傳統慣例,會將特定部位分給特定親屬或社區成員,拒絕分享的成員會被認為自私而損害名譽,甚至遭到社區孤立。合作或救濟不是取決於個人的臨時善意,而是一種非正式的制度文化,因此我們才說在因紐特文化中,合作是道德義務,而非一種選項。
這種相互合作成為對抗不確定性、分散風險的一種生活方式。例如林格表示,雖然現代格陵蘭人改變生活方式,但合作文化仍延續下來。好幾年前,她父親居住的南部靠海小城發生大火,她的父親與村子的人都出錢出力,幫助失去家園、沒有保險給付的鄰居,就是這種文化的體現。
不過要領會格陵蘭人的文化,必須對合作與獨立有更深的理解。在因紐特人的文化中,合作和獨立不是完全對立的概念,而是可以同時存在的特質。一個人可以在狩獵與漁獵中高度合作,但是在個人行動上卻高度自主。
在因紐特文化中,獨立並不意味著完全不依賴他人,自己解決一切,而是能夠獨立判斷天候、冰況與獵物等情況,能夠在沒有命令的情況下行動,並且為自己的判斷承擔後果。在嚴寒的氣候中,猶豫不決或是等待他人伸出援手,可能會導致錯失良機而產生嚴重後果,因此每個人都必須學習在行動上能夠獨立自主,能夠獨立判斷並完成任務,並且能夠承擔後果,並且加以危機處理。在當代西方文化中,強調的是財務獨立,例如孩子成年後離家生活,被視為獨立的象徵。但是在因紐特人的文化脈絡中,獨立並非指財務上的獨立,而更強調認知與行動上的獨立,能夠在合作網絡中,負責任地自主行動,這點與美國文化十分不同。
格陵蘭總理尼爾森(左)/丹麥總理佛瑞德里克森(右邊)/美聯社)
這也造成因紐特人對於權威的高度不信任,認為人們應該根據環境而自主彈性應變,而不是死守著單一權威的命令。令人驚訝的是,在傳統因紐特社會中,幾乎不存在一個統治整個族群的最高領袖,也缺乏相關的強制命令體系。
因紐特人通常以家庭為基礎成為行動單位,每個小組約 20 至 50 人,這個數字要比鄧巴數低上不少。英國人類學家鄧巴(Robin Dunbar)於上世紀90年代提出,人類智力因為受到新皮質大小的限制,允許維持緊密人際關係的社交人數上限,通常為150人,因此會以150人為行動單位,他在狩獵採集社會的部落規模以及現代社會的軍事單位、企業小組中,發現相似的規模。不過因紐特人的行動小組受限於家庭規模,所以要比鄧巴數小。
因紐特人狩獵與漁獵時,組成的行動小組是基於自願形成的,既沒有強制徵召的規定,退出也不會被視為背叛。換句話說,合作的基礎是基於自願,而非強制力。小組中可能會有領袖,但是領袖並不是基於身份或是世襲而來,許多決策是在小組內以共識的方式決定,少數人可以維持不同意見,自己決定是否退出,但是沒有任何領袖有權力下令他人冒生命危險,去從事當事者認為可能會犧牲生命的任務。
因紐特人有一種非正式的領袖角色,稱為 Isumataq,其意義是「思考的人」或「擁有思想的人」。Isumataq不是選舉產生,也不是繼承而來,而是因為長期的狩獵技巧、慷慨大方、謙遜、穩定以及判斷力贏得大眾的信任。他可以決定何時遷移、去哪裡狩獵,以及如何分配食物,但是並沒有強制力去強迫他人服從。用現代語言來說,其權威展現的更多是「影響力」,而非「權力」。
因紐特人不相信權威的傳統,和其對於領導的見解有關。他們認為環境多變,不能墨守成規,因此領導應該是基於能力和聲望,而非身份和世襲;領導力應該是情境式的,隨著不同的情境而需要不同的領導者,或是有不同的判斷,畢竟有時環境十分艱困,容錯的空間很小,與其相信固定領袖的權威,不如相信相關的知識和經驗。在小組之內,每個人都有機會根據自己的知識、經驗和專長,提出自己的意見,這種流動的領導制度,也可以避免錯誤被決策體系不斷地放大。
因紐特人因此相信謙遜的領導者,喜歡自我吹噓、認為自己無所不能、控制欲強的人,不僅很難成為領導者,而且會受到大家排斥。至此應該不難明白,因紐特人和更相信權威的美國人之間,對於領導力的差異,也不難理解,為何他們會對喜歡自我吹噓、貶抑他人的川普並無好感,認為其並非優秀的領導者,更不難看出,為何川普提出以每人十萬美元買通賣斷格陵蘭的做法,會被其嗤之以鼻。究其實,實在是美國川普團隊從美國戰略與經濟的角度看待格陵蘭島,卻對格陵蘭人輕忽自大所致。
但是我們對於這個問題可以更深入一點:格陵蘭人又是如何看待丹麥人的?或許令人意外的是,如果這個世界上有文化最接近格陵蘭人的,丹麥人絕對要算其中一員,但是在丹麥統治格陵蘭的歷史中,兩者卻發生不少衝突,何以致之?
全球比較文化研究中,霍夫史塔德(Geert Hofstede)大概是最知名的一位社會心理學者,他本身就是丹麥人。在他的研究中,丹麥文化和其他斯堪地納維亞文化十分接近,都是追求「極致的平等和自主」。具體來說,丹麥文化包含以下四項特色:
低權力距離:丹麥是全球權力距離最低的國家之一。員工期望高度自主,偏好教練式領導而非威權命令,且階級觀念極其淡薄。
低度男性化:強調生活與工作平衡、社會福利與同情弱者。競爭並非首要,更看重生活品質與共識。
高度個人主義:重視個人隱私與獨立,社交關係較為鬆散,強調自我實現。
不確定性規避程度低:對未知事物容忍度高,勇於創新且不排斥改變。
丹麥人的低權力距離傾向,正好和格陵蘭人的反對權威不謀而合,其高度重視個人也和格陵蘭人相仿,強調生活與工作平衡、社會福利與同情弱者。競爭並非首要,更看重生活品質與共識等特性,也和格陵蘭人十分接近。在霍夫史塔德研究的各國文化中,斯堪地納維亞文化中的丹麥,可說是和格陵蘭人最為相似的文化之一了。這點只要從我們前面的敘述中,看看和美國文化的差距就一目瞭然。
但是在相似的文化外殼下,卻存在微妙的差距,這些差距產生了雙方意想不到的衝突。
首先,在傳統因紐特人的文化中,不僅社會結構非常扁平,而且沒有警察、法律機構或常設的政府組織,甚至包括保險互助機制亦然。還記得林格所說,當她父親居住的小城發生大火,村民都出錢出力,幫助失去家園、沒有保險給付的鄰居。這點和丹麥人十分不同,丹麥人習慣將一切類似的功能交由政府處理,而非基於社交的合作網絡。丹麥這種福利國家得模式,尤其是國家對於個人與家庭的強制力,不可避免地產生衝突。
我們先處理一個問題:沒有警察、法律機構或常設的政府組織的因紐特人,如何處理人際衝突,而能夠維持社會秩序?要記得因紐特人不認為領導者有權威可以命令個人冒生命危險去參加狩獵與漁獵,那麼發生衝突時,既沒有常設性的警察與法院,也沒有足夠的領導者權威,要如何維持彼此合作的傳統?
因紐特人雖然避免採用強制力正面衝突,但是會用其他非對抗性的方式處理,例如:嘲諷、冷處理、傳統歌唱對決(song duels)、以及最強烈社會孤立等方式,既能夠處理衝突,又能夠保持社會合作網絡不被破壞,能夠讓社會秩序繼續維持運作。
但是當丹麥人引入學校、警察、官僚與國家福利制度時,合作方式變為由外來權威維持,和傳統合作的自願性有所差異,導致傳統「合作—自主平衡」的空間遭到擠壓。
在這點上,雖然同為因紐特人,但是格陵蘭和加拿大這個世界兩大因紐特人群體的態度十分不同。加拿大的因紐特人是極少數群體,所以在加拿大多數人的強勢文化下,接受現代國家的制度,強調的是原住民治理權。格陵蘭則不同,在因紐特人居格陵蘭絕對多數的情況下,他們對於外來的權威制度更加抗拒,將不受統治轉化為民族自治,因此從丹麥人手上獲取極高的自治權,這也是為何丹麥人談論格陵蘭主權時,都會小心翼翼同時提起丹麥和格陵蘭,而不會僅將之視為丹麥主權,而忽略格陵蘭人的意願。
※作者為作家,INSEAD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