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婦悶殺癱瘓兒獲特赦 障權會遺憾:國家的憐憫不該成奪走身障者生命藉口
總統賴清德近日同意特赦一名悶死癱瘓兒的80歲婦人,這一決定引起了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障權會)的強烈反應。該會今(13)日發表聲明指出,儘管特赦是回應照顧者的困境,但這一行動並未充分尊重身心障礙者的生命權,也未解決根本問題。
該案的80歲婦人照顧癱瘓的兒子超過50年。最近,她將一個裝有1萬元的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導致兒子窒息死亡。法院判處她2年6個月徒刑,並建議總統特赦,理由是這類特殊情況無法僅通過刑罰來解決,並強調國家應該提供更多的社會和心理支持。最終,總統賴清德依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批准了特赦,免除其服刑。
然而,障權會對此表示異議。該會發表聲明指出,特赦雖然回應了照顧者長期承受的沉重壓力,但卻未能真正尊重失去生命的身心障礙者。障權會認為,國家的憐憫不應該成為合理化奪走身障者生命的藉口,特赦應該更多地考慮被害者的生命與尊嚴。
對於政府提出的長照3.0政策,障權會表示認同,並指出長照問題已經上升為人權議題。然而,障權會強烈呼籲政府立即採取具體行動,補足長照資源的不足,而不是將特赦視為解決系統性失靈的最後手段。該會擔心,如果社會過度關注照顧者的困境,而忽視了身障者的生命與權益,那麼身心障礙者的生存權就會在特赦的名義下被忽略。
長照制度失靈釀悲劇 障權會:不該透過特赦處理問題
障權會指出,這一悲劇反映了台灣長期照顧系統的缺陷和社會支持的不足。當照顧者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感到無助時,悲劇就成為不可避免的結果。解決方法不應該是透過特赦來處理問題,而應該建立一個完善的制度,讓照顧者能夠得到支持,同時也能保障被照顧者的生命和尊嚴。
此外,障權會還強調,政府應該依照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0條的規定,切實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生命權。當社會給予照顧者同情和支持時,也應當同樣重視身心障礙者的生命與尊嚴,確保他們不會在悲劇中被遺忘。(推薦閱讀)台美貿易協定「美牛絞肉、內臟開放進口」 食藥署列4不變:敏感品項仍禁止
最後,障權會呼籲政府持續檢討長期照顧政策和身心障礙者的支持系統,確保每個需要照顧的障礙家庭都能夠得到足夠的資源和支持。司法判決應該不僅僅關注照顧者的悲情,而應該全面討論長期照顧服務的缺失,以及被照顧者的權益與尊嚴。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解決這一問題,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生命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