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255億給閔熙珍!HYBE一審吞敗喊遺憾 火速宣布將上訴
閔熙珍勝訴了!閔熙珍與HYBE娛樂纏訟1年半的「股票賣回請求權訴訟」今(12日)迎來一審宣判,法院裁定HYBE需支付255億韓元(約5.5億元台幣)給閔熙珍,等同認定她當時行使股票買回請求權具有效力。HYBE娛樂也已針對官司結果做出回應。
首爾中央法院今將HYBE提出的「股東間契約解除確認訴訟」與閔熙珍提起的「股票賣回請求權訴訟」併案判決,最終駁回HYBE主張,裁定閔熙珍勝訴。回顧這場風暴,雙方自2024年4月起,因經營權爭奪疑雲,以及圍繞在女團NewJeans的種種爭議全面開戰,同年8月與11月各自提告。核心爭議始終圍繞在「股東間契約是否已解除」以及「賣回權行使是否有效」。
法院一審判閔熙珍勝訴
依當初契約內容,閔熙珍若行使賣回權,可按ADOR近兩年度平均營業利益乘以13倍,再乘以其持股比例的75%計算金額。以2024年11月為基準,計算年度為2022年至2023年,當年ADOR營業利益分別為負40億韓元與335億韓元。根據2024年4月公開的審計報告,閔熙珍持有573,160股(約18%),據此推算,行使賣回權金額約為260億韓元,法院此次最終認定應給付約255億韓元。
HYBE主張閔熙珍當時已「重大違約」
HYBE則主張,閔熙珍早在2024年7月就試圖「挖角NewJeans」並造成公司損害,公司當時已通知解除股東間契約,因此賣回權隨之失效。換言之,HYBE認為她已重大違約,後續行使權利應屬無效。
但閔熙珍反擊,指出行使賣回權當下,股東間契約仍然有效,且HYBE並無單方面解除契約的正當理由。她強調,NewJeans成員向ADOR通報解除專屬契約是在同年11月底,時間點明顯晚於賣回權行使通知,因此程序合法。
官司大戰還沒完!HYBE擬提上訴
此外,ADOR目前仍對閔熙珍與Danielle等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主張NewJeans退出與回歸延宕造成公司損失,求償金額高達430.9億韓元,官司大戰還沒落幕。今HYBE娛樂也針對官司結果回覆,「本公司的主張未能充分被採納,深感遺憾。待審閱判決書後,將進行上訴等後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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