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藏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 二審改判1年6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一審認定有35名被害人,依兒少法判刑8月,黃不服上訴,台北地檢署查出另有12名少女受害,共586部性影像片,將黃移送併由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批評黃因一己私慾,加入會員購買、下載兒少性影像片,妨害兒少身心健全發展,惟考量已與全部37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依從一重論處規定,以違反個資法輕判1年6月、緩刑4年,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3場次兒少保護、性別平等議題的法學教育。可上訴。
高等法院判決指出,黃子佼坦承持有此案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片,但否認違反個資法犯行,不過,審酌黃持有的兒少性影片皆屬於「性生活」的特種個人資料,且檔案中,包含各兒少被害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照、社交軟體帳號、臉部特徵等個人資料,得直接或間接識別被害人身分,屬「性生活」個人資料,亦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黃的辯解為無理由。
高院審理認為,北檢第二波查獲12名被害人及查扣586部性影像片,將黃子佼移送併辦的部分,因若干性影像無法辨識被害人身分,疑似被害人也未到案接受警詢、偵查製作筆錄,僅能確認2名被害人身份,加上一審判決認定的35位被害人,全案認定共37位被害人,並將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者,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黃未到庭聆判。
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成為「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購買、下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片,被北檢起訴。
北院認定,黃購買、持有達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被害兒童達35人之多,最小者僅10歲、最大者17歲,且黃無悔意,將他將他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月、不得易罰金。檢方和黃不服,均上訴高院。
高等法院今年3月首度開庭,黃承認部份兒少性剝削犯行,但辯稱下載時不知道被害人有未成年人,未侵害個資,黃並請求法官協助他和被害人進行調解。庭後,黃2度鞠躬道歉後搭車離去。北檢另查出黃子還收藏12名少女共586部兒少性影像片,今年4月22日將黃追加起訴,移送高院併案審理,全案被害人增至47人之多。
5月中,高院再度傳黃子佼出庭,庭後,黃再度90度鞠躬道歉後離去。高院8 月間召開第7次調解庭,黃子佼已和30位被害人達成和解,共賠償數百萬元,仍有17位被害人未調解成功。
高院10月21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黃子佼庭外先以90度鞠躬「隔空」向被害人道歉,庭訊中,黃再度向出庭的3位被害人鞠躬致歉稱「我不懂法律,但我懂被害人的痛」,他因此案得到深刻教訓,有和解賠償誠意,他必須支付妻女贍養費等費用,且盡力賠償此案被害人,請求高院輕判,給予自新機會。
不過,庭後,有被害人律師指被害當事人很生氣,黃子佼方面直到開庭前一天才連繫希望和解,批評黃的說法都是「話術」,無法感受黃和解的誠意,和解金額也無法接受。全案今天上午10時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