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大同遭中國最高法院判賠131億 將循司法救濟阻止在台執行

鏡週刊

更新於 13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大同被要求支付約131億元的業績補償款給中國的公司。(翻攝證交所YouTube頻道)

大同今(13)日舉行重訊記者會,由策略長丁爾昆出面表示,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訴訟判決結果,原屬大同集團旗下的華映百慕達,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業績補償款約新台幣131億元,將尋求中國大陸的司法救濟,並以台灣法令,阻止其在台灣執行。

華映曾是面板五虎之一,此案是2009年時,台灣華映透過轉投資中國華映科技,因中國證監會要求出具19項承諾,包括3年盈利能力要達一定標準,確保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

而華映科技從2010年至2017年獲利為108億元,2018年華映宣布重整無法給付貨款,華映科技出現虧損,2019年向福建高級人民法院控告大同及華映(百慕達)、華映,要求支付業績補償款人民幣19.14億元,隨後提高追債金額至人民幣30.29億元。

大同先前曾提過,當時出具的承諾函是為了在中國上市,應中國證監會行政監管要求所做出的承諾,並非對華映科技為合同主體的承諾或業績保證,大同也未曾和華映科技提供任何書面形式的保證書,不符合保證規定,所以不應該要求大同有連帶責任。

但最新的終審判決,要求原屬大同集團旗下華映百慕達,須賠中國華映科技支付業績補償款,及大同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共人民幣30.29億元、也就是大約新台幣131億元。

丁爾昆表示,對該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將依會計原則審慎評估其對財務及業務的影響,並依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後續處理,為充分維護廣大股東權益,大同經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將繼續依循大陸司法救濟途徑,依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並根據台灣法令,阻止其在台灣執行。

丁爾昆表示,據大同集團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現金及約當現金近新台幣287億元,資產總計近新台幣1480億元,目前資金充沛、財務結構穩定;加上海外市場成長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成長、動能充沛,該判決不影響公司營運。

大同公司10日公布的11月合併營收為48.4億元、創8年同期新高,年增19.5%,月增31.2%,表現穩健,累計今年前11月合併營收為455.7億元,年增5.5%,主要受惠於電子代工事業海外市場開拓有成,與國際品牌及同業合作發揮縱效,迷你電腦新產品訂單持續亮眼。

加鏡LINE新聞不漏接
重電發威營收創7季新高 張榮華邀前東元高層張松鑌出任大同新總座
能源週新趨勢/「未來5年是算力剛需!」 大同加速進軍國際AI電力商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賠131億!大同與中國華映訴訟案敗訴定讞 發重訊:將提再審

太報
02

每年限定1個月!消防員因1事驚現「冷門副業」爽拋下老本行 狂賺109萬

三立新聞網
03

台灣有Costco要搬家了! CEO證實:1家分店將遷址

三立新聞網
04

屋主開價1100萬!「斡旋850萬」他懊惱了 過來人挺:已過戶

ETtoday新聞雲
05

熊本二廠驚傳停工!台積電:不評論市場傳聞

NOWNEWS今日新聞
06

停砍公教年金月退大進補?退將試算9職等「72歲領這金額」:不是外傳的6、7萬

風傳媒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