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 展現照顧農民決心
行政院今年5月拍板宜蘭縣蘇澳鎮大南澳試辦「公地放領」後,賴清德總統今天(21日)前往彰化關心公地放領政策執行情形,並宣布停辦17年的「公地放領」政策將正式重啟。總統表示,只要符合農地繼續農用、承租人是自耕農,且符合國土復育及環境保育等三大基本條件,就可申請「公地放領」,展現政府照顧農民的決心。
台灣自2008年停辦「公地放領」政策,歷經17年,行政院基於土地正義,於今年5月拍板以宜蘭縣蘇澳鎮大南澳地區80公頃台拓地重啟「公地放領」政策。
賴清德總統21日前往彰化關心公地放領政策執行情形,並聽取內政部長劉世芳簡報公地放領計畫及當地農民代表分享耕作狀況,也實地視察放領農地,了解國有地出租情形。
總統表示,台灣以農立國,政府十分關心並照顧農民,在前總統蔡英文任內及他擔任行政院長期間,政府推出多項重要政策改革照顧農民。總統也指出,2003年前總統陳水扁與時任行政院長游錫堃就曾推動「公地放領」,但1999年遭逢地震及後續多次重大風災,導致放領計畫暫停。
總統隨後當場宣布,政府經過1年多、超過100場會議及跨部會合作,將正式重啟「公地放領」政策,以協助自耕農取得農地,並處理歷史遺留下來的土地問題,展現政府照顧農民的決心及立場。
總統說明放領對象必須是「1976年9月24日以前已經合法訂約、代代耕作,至今仍在承租務農的農民」,目前約4,440多位;且經盤點全國所有國有平地耕地、養殖用地面積約有2,000公頃,也包括彰化溪州總計309筆、近57公頃的土地面積。
總統進一步指出,申請條件必須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的規定及三大基本條件。總統說:『(原音)第一、農地要繼續農用;第二、承租的人必須是自耕農;第三、你不能破壞國土復育,而且要符合環境保育的條件,這樣才可以,簡單說就是這3項,只要符合就能申請。』
總統也要求內政部成立公地放領審議會,做好準備協助農民提出申請。他並呼籲大家幫忙宣傳,讓這項政策能具體落實。
此外,總統也提到,除了照顧農民,政府也要照顧勞工、軍公教等每個族群。其中,在勞保部分,政府已編列預算穩健撥補基金、強化財務機制,並承諾負最後責任,確保勞工權益不受影響。總統強調,無論農民、勞工、軍公教,各行各業政府都會照顧及支持,他希望大家團結,不要被分化,讓國家越來越好。
何謂公地放領?
公地管理機關及縣(市)政府依據法令規定之實體與程序,准許符合規定之承租農民依照規定程序申請承領,於繳清全部放領地價後,移轉土地所有權之私法上分期付款之買賣行為。目的是扶植自耕農,實現憲法第143條「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之土地政策。
何謂台拓地?
指日治時期「台灣拓植株式會社」所有或日本政府撥交該會社經營的土地,在台灣光復後,由國民政府接收而變成國有土地。(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