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立院初審詐防條例加重詐騙刑責 增訂禁奢條款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5年12月17日04:32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嚴懲高額詐欺犯罪、提高詐騙刑責,並增訂「禁奢條款」;內政部長劉世芳說,修法朝加重處罰、加速處理、加強保障三大方向處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劉世芳等人列席,繼續逐條審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初審通過條文增訂,司法檢察機關因調查詐欺犯罪,得主動通知金融機構或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事業,將疑似涉及詐欺犯罪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信用卡或虛擬資產帳號列為警示,並暫停全部交易功能。

初審通過條文中,針對高額詐欺犯罪提高法定刑責,下修高額詐欺的門檻金額,從新台幣500萬元調降至100萬元,未來詐欺金額只要達100萬元,就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最高可併科3000萬元罰金。

初審通過條文也新增處罰級距,高額詐騙在1000萬元以上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併科3億元罰金;對於詐騙金額在1億元以上者,提高法定刑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億元以下罰金,加嚴懲處。

因詐騙集團利用非本國籍人士便利潛逃出境的特性,以及使18歲以下、80歲以上者參與詐欺犯罪的情形大幅增加,因此初審通過條文中增訂,教唆、幫助或利用未滿18歲、滿80歲或非本國籍人士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者,加重其刑1/2。

為加速填補詐騙被害人損害,初審通過條文明定,詐欺犯罪行為人在犯罪後自首,且從自首之日起6個月內,支付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的全部金額,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初審通過條文中增訂「禁奢條款」,詐騙被告若在賠償被害人全部所受損害,或是支付調解金、和解金全額前,有逾越一般人通常生活程度的豪奢、浪費行為,將作為法院量刑輕重的標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最後表示,本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

劉世芳會後受訪時表示,修法後將加重處罰,現在詐騙集團想利用無行為能力者行使詐騙,若教唆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外國籍者,將加重其刑1/2。

劉世芳說,加速處理部分,因網路詐騙一旦有金流利用網路平台出去,速度都非常快,有的甚至不到60秒就把金流挖掘完畢,因此賦予警政機關以最快速度確認後,可阻止詐騙金流流出。

劉世芳表示,針對涉案嫌疑人納入「禁奢條款」,例如太子集團大搖大擺、吃喝玩樂,對詐欺被害人情何以堪。修法朝加重處罰、加速處理、加強保障三大方向,獲得朝野立委支持,表達高度感謝。(編輯:謝佳珍)1141217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惡魔師虐童鐵證1/呼巴掌、逼學狗爬監視器全都錄 家長親睹惡師施暴嘴臉

鏡週刊
02

新竹姊妹怒告弟獨吞千萬遺產 打官司才知父贈與…全心碎

自由電子報
03

國道凌晨嚴重事故!29歲駕駛自撞「車頭全爛」釀5車連環撞、3人送醫

三立新聞網
04

警阻領120萬…高雄退休夫妻嫌被騷擾 2個月後被詐282萬後悔莫及

聯合新聞網
05

遺憾!一家五口開心出遊 疑國道閃躲掉落物車禍釀1死4傷

TVBS
06

屢挺中共武統台灣!外交部祭出反殺「8月起撤免簽」柬埔寨官方竟嗆這1句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