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定讞!保母姊妹分判無期徒刑、18年 將發監執行
台北市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2023年9月開始照顧1歲10月大的男童剴剴,卻對他凌虐多達115天,造成剴剴傷重身亡,全案今天判刑定讞,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兩人案發後羈押至今約2年半,後續將直接發監執行。
依據法院判決,劉彩萱從兒福聯盟安排接手剴剴後,與他相處4個月期間極盡凌虐能事,造成剴剴頭部手腳多處瘀傷、斷牙甚至陰莖陰囊裂傷。
台大醫院兒少保護中心主任呂立曾以鑑定人身分作證,提及剴剴並非自撞、自傷或意外,身上共42處傷勢源自「教科書等級的凌虐」,台北地院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時,痛批她「以虐為樂」,犯行嚴重性超越以往虐童案。
本案一審、二審均以「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劉若琳18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