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獨家/《世紀血案》撕破臉互槓!李千娜遭劇組「未授權」害慘提告…檢方不起訴她怒聲請再議

鏡報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 鏡報 馮茵
李千娜聲請再議。資料照片

台片《世紀血案》改編自台灣重大歷史案件「林宅血案」,自開拍以來爭議不斷。藝人李千娜先前因在記者會稱「沒那麼嚴重」遭到網友猛烈出征,隨後她發聲明道歉並捐出全數片酬,更憤而提告出品人蘇敬軾、製作人郭木盛及導演徐琨華3人涉嫌詐欺,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認定3人犯罪嫌疑不足,全數予以不起訴處分。對此,李千娜不服,聲請再議。

「誤導發言」害慘名譽? 李千娜開撕劇組討公道

回顧事件起因,李千娜在參與該片演出後,原以為劇組已取得家屬合法授權,卻在殺青記者會後發現並非事實,導致她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發表「重啟調查沒那麼恐怖」等言論,引發社會大眾撻伐。

李千娜所屬公司隨後強硬表態,指控製作方在締約時「故意隱瞞未取得授權」,甚至合約中明確保證具備合法權限,卻導致演員名譽遭受嚴重損害,進而提起刑事詐欺告訴。

北檢認定「不構成詐欺」 製作團隊3人全身而退

北檢傳喚李千娜、製作人郭木盛、製片公司「費思兔文化娛樂公司」負責人蘇敬軾等人出庭,其中李千娜主張,她是在去年10月24日,接獲郭木盛邀約出演,並於11月6日前往新北市三重區,與郭木盛、導演徐琨華當面洽談情節。

蘇敬軾則在偵查中辯稱,自己並不認識李千娜,是在電影殺青後酒宴,才與她見面,並稱「林家血案」是歷史事件,涉及公共事務及公眾人物,因此拍攝電影無須經過家屬的同意及授權,而演員聘用和約書的約定內容是指法律要求的必要授權,如劇本。

郭木盛指出,演員聘用合約書所指的合法授權指的是劇本;他透過律師主張,根據他過往拍電影的經驗,無須取得原型人物同意或授權才可拍攝的情形,郭也從未說過,電影的改編有事先取得家屬同意或授權,李千娜認定合約書記載的合法授權包含家屬同意,屬於她個人的片面解讀與臆測。

導演徐琨華則在偵查中證稱,他沒有向李千娜提到電影是改編自「林家血案」,李女應該是在與他見面洽談前,已先取得劇本,從中得知電影是改編「林家血案」,他還說,自己從未表示,已經做過一切調查,只有轉達編劇說明的田野調查方法,包含新聞報導、法院紀錄與出版紀錄等。

對此,檢察官認定,根據證詞及事證,均無法認定被告3人有積極向李表示電影已取得家屬同意或授權,且李千娜在簽訂合約前,考量的也不是只有是否取得授權一事,還包括報酬、知名度及廣告效益等,因此本案詐欺罪嫌不足,針對蘇敬軾、郭木盛及徐琨華處分不起訴。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新聞跟著走

更多鏡報報導

櫻花妹來台百萬伴遊!名牌包抵費惹怒她們…黑幫大哥被控性侵結局大逆轉
8秒狂閃大燈20次逼車!男路怒挨罰2.4萬元 法官:夜間閃燈壓力爆表認證「閃一下1000元」

查看原始文章
Loading...

更多電影相關文章

01

【TODAY追影劇】嚇瘋全球影迷!精選IMDB高評分恐怖片15選

LINE TODAY 電影
02

印尼影帝撞臉費翔連空姐都認錯!驚曝從小「鬼故事當床邊故事」 家鄉每2人就1個撞鬼

鏡報
03

賈斯汀巴多尼糾紛案 布蕾克萊芙莉獲賠40.7萬美元訴訟費

路透社
04

結婚20年重拾高潮!女星深入「交換伴侶俱樂部」愉悅

EBC 東森娛樂
05

專訪/阿Ben棄家業改唱歌遭老爸看衰!陳怡佳拍《網紅老爸》與王識賢飆戲 竟嚇壞親生父親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