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英代表處徵行政助理「包山包海」!月薪僅9.9萬挨轟 外交部回應了
我國駐英國台北代表處日前公開招募行政助理,開出月薪2,298英鎊(約新台幣9.9萬元),但工作內容繁雜及要求具備英國駕駛執照等條件,遭網友砲轟乾脆找志工。對此,外交部表示,要求我國駐外機構乙類雇員的敘薪標準均需符合當地政府規定之基本薪資保障標準,如有薪資偏低,難以招聘人員時,亦隨時檢討調整薪資標準。
駐英國代表處日前發文表示要招募一名行政助理,工作期間預計自今年8月24日起,應徵資格包含具我國籍,及可於英國合法居留及工作之證明文件,如英國護照或居留證,本處不提供英國簽證;具大學以上學歷,以及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也要中英文流利,且具英國駕駛執照及當地駕駛經驗。
工作內容則分有一般性行政庶務工作,包含辦公室用品採購、財產設備管控、館舍及館長職務宿舍維護、修繕工程聯繫、接待室輪值、信件收發及支援駕駛工作等;人事相關業務,包含差勤管理、保險及契約更新、資料彙整統計等;以及其他交辦事項。
公告指出,待遇及工作型態方面,開出月薪2,298英鎊(未稅),相當於台幣9.9萬元,必須至辦公室上班,無法遠距辦公,上班時間為每週一至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中間含1小時午餐時間。如有興趣,可備妥應備資料,於本年8月14日前寄至代表處信箱。代表處將以電話或電郵通知適者面試,錄取者需先行試用3個月,並於報到後1個月內提供英國及中華民國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正本。
不過,公告一出,隨即引來網友砲轟「建議你們請志工,還不會被砲這麼慘」、「政府帶頭低薪」、「這薪水跟台灣公司薪資福利寫享勞健保一樣荒唐」、「外派的承辦人隨便都20萬起跳,請當地的台灣人只願出一半薪水?然後還是最低階的」、「這個比較適合跟先生來英國,有自己的房子,整天閒閒美代子的太太來應徵」、「這薪資還未稅情況下 試問怎麼在高物價的英國生活呢?」
對此,外交部表示,各國因國情、經濟發展情況、開發程度及勞動市場結構有別,導致我國駐外館處雇員敘薪標準各異。外交部要求我國駐外機構乙類雇員的敘薪標準均需符合當地政府規定之基本薪資保障標準。
外交部說明,駐外館處依駐在國近年通貨膨脹率、消費者物價指數、基本工資增幅、駐在國公務人員薪資及經濟能力與我國相當國家使領館當地僱用人員薪資標準等,併考量我國政府財政現況及整體資源的分配與運用等因素,綜合評估調整合宜之雇員薪資報請外交部核定。
外交部說,如果有薪資偏低,難以招聘人員時,也會隨時檢討調整薪資標準。雇員依據學歷及工作經歷可獲提敘為較高薪級,另外也有每年晉薪的考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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