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併年底投票 鞭刑、交通罰鍰專用公投遭駁回
立法院日前通過「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用」3項公投提案,函請中選會審議。中選會今日(28日)召開委員會,「鞭刑入法」及「交通罰鍰專用」2項公投案均遭中選會駁回;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通過,將依規定於公告90日後,於11月28日與地方選舉合併投票。
立法院日前通過「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用」3項公投提案,中選會28日召開委員會審議。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表示,會議超過2個半小時,最後認定「鞭刑入法」公投案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
此外,游盈隆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我國也已制定《兩公約施行法》,鞭刑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虞。因此7名委員全數認定不符合規定。他說:『(原音)鞭刑是以公權力對受刑人直接施加肉體痛苦之身體刑,多數國家認屬於殘忍不人道且侵害人性尊嚴之刑罰,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虞。本案本會8位委員,除了我個人當主持人沒有投票外,其餘7位全數同意鞭刑公投不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
至於「交通罰鍰專用」公投,游盈隆表示,依中選會議事規則,重大議案原則上須獲全體8名委員過半數、也就是至少5票同意,但7名委員連續3次投票結果均為4比3,在表決3次後改採多數決,最終以4比3決定該案同樣不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
至於「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游盈隆表示,委員會議認定該案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將編列為全國性公民投票第22案,中選會今日發布公告,並依規定於90天後與年底地方選舉同日投票。
2022年九合一選舉曾合併修憲公投,當年開票至晚間11時40分才結束,中選會希望今年能提前完成。至於選務經費,游盈隆指出,經估算,辦理1案公投約需新台幣8億1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