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不只拚獎牌 運動部端4年產業發展藍圖
運動部今天(3日)在行政院院會提出「115年至118年運動產業發展綱領」,這也是運動部成立後第一部國家級運動產業政策指引。未來4年,運動政策將不再只聚焦競技與行政輔導,而是把科技、健康、觀光、文化、金融等領域一起拉進來,希望讓運動從日常生活創造消費與產業需求,再由產業反過來支撐運動發展。
運動部表示,運動部去年9月9日正式成立後,台灣運動發展已不再只是傳統體育行政,而是進一步延伸到全民健康、產業經濟及文化生活。因此,這次政策提出「運動融入生活與社會」、「運動帶動產業創新與價值鏈」及「運動促進永續與社會韌性」3大目標。
該項綱領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6條訂定,將作為各中央部會推動運動產業政策與計畫的共同依據,願景定調為「運動進入生活、生活創造產業、產業支撐永續」。其中最重要的改變,是希望把過去較分散的運動科技、賽事活動、場館服務、人才培育及投資環境串在一起。
運動部指出,未來將透過「SPORTS」六大策略推動,包括導入科技與數據應用、串聯跨部會及國際合作,擴大全齡運動參與及觀賽體驗;同時改善運動產業的租稅、投資與數據治理環境,協助運動員把競技生涯經驗銜接到退役後的產業職涯,並把綠色低碳及ESG概念導入運動場館與活動。
政策也設定4年推動路徑。115年起將先從場域與活動試辦,找出實際需求及可行模式,之後透過運動產業聯盟擴大複製,再把成功案例轉成可以進入市場的商業模式;最終希望建立可長期運作、向全國推廣的制度與標準。
由於運動產業橫跨科技、健康、教育、觀光、文化、金融等領域,運動部也將扮演跨部會整合角色,串聯經濟部、數位發展部、文化部、交通部、教育部、衛福部、財政部、勞動部等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建立常態性的合作機制。
運動部強調,這項綱領要改變過去由政府單向「輔導產業」的思維,改從民眾實際運動需求與市場需求出發,讓政策最後能真正轉化成服務、商機及就業機會,逐步建立可以自主循環的運動產業生態系。(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