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西藏山洪增至919死4793失蹤 中國駁低報災情並處罰10人造謠
尼泊爾與西藏邊境26日爆發嚴重山洪,截至31日至少有4,793人失蹤和919人死亡。此外,中國警方31日表示,當局已處罰10名被控在網路散播暴洪不實消息的人士,可能罰款1千元人民幣(約4,780元新台幣)至拘留10天不等。
死亡失蹤不斷攀升 中國反駁浮報指控
法新社報導,尼泊爾災害管理機構31日將境內失蹤人數上修至4,247人,另有903人確認死亡。中國央視30日指出,西藏失蹤人數為546人,另有16人死亡;中國官員30日表示,西藏至少有261名外籍人士失蹤。印度當局表示,已從發源於尼泊爾的河流中找到7具遺體,推測可能是洪災罹難者,但目前尚未計入死亡總數。
細節方面,尼泊爾失蹤者包括933名水力發電工程工作人員、45名尼泊爾軍人、38名警察及武裝警察,以及18名海關和移民官員;災情嚴重的努瓦科特縣(Nuwakot)至少有1,158人失蹤。中國央視30日報導,西藏境內有104名尼泊爾籍人士失蹤。
Watch: Indian rescue teams commenced rescue work after Nepal floods in coordination with Nepali authorities pic.twitter.com/uV10HD7fNJ
— Sidhant Sibal (@sidhant) August 30, 2026
針對國際媒體報導中國審查洪災影像並低報死亡人數,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31日表示,相關「資訊發布公開、透明且及時」,並稱「利用災情進行惡意抹黑、炒作,不會得到人們的支持」,重申「在大災大難面前,我們堅決反對這種沒有事實依據的惡意揣測。」
網民散布不實消息 中國當局連十罰
此外,中國公安部網安局31日在微信公眾號發布以〈網警公佈10起涉吉隆泥石流網路謠言典型案例〉為題的聲明,指出該局「聚焦涉日喀則吉隆口岸泥石流災害網路謠言亂象,依法打擊編造虛假災情信息誤導公眾、擾亂網絡秩序相關違法犯罪,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開展」,並發佈十起已遭「行政處罰」的案例如下:
案例一:西藏昌都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邱某在某網絡平台主觀臆斷、編造發佈「新聞說1,400人遇難,實際之前有3,000人失聯了」的謠言信息。
案例二: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劉某在某網絡平台發佈「中國這邊已經死亡3000多人」的謠言信息。
案例三: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譚某在某網絡平台發佈「日喀則吉隆口岸幾千人瞬間沒命了」的謠言信息。
案例四: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張某在某網路平台發佈「明明上千人沖走了,官方居然報導3人死亡,265人失蹤」、「工作人員近200人,建築工人在500-600人,還有旅遊人員與過關人員,至少突破1,000人了」的謠言信息。
案例五: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潘某在某網絡平台發佈「今天,泥石流淹沒了1,000多人」的謠言信息。
案例六: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易某在某網路平台發佈「不算嚴重,可能死500個人左右、失蹤人口可能全部都死了」的謠言信息。
案例七:湖南湘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周某在某短視頻平台發佈「廣西沒完,西藏又來泥石流,聽說有上萬人死亡,不知道真假,官方還沒通告」、「去年這裡就泥石流死了2-30個」、「幾千有,這一波泥石流一個寨子就沒有了,不止一千」等謠言信息。
案例八:內蒙古呼倫貝爾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國某在某視頻評論區發佈「起碼得有上千人」的謠言信息。
案例九:江西南昌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楊某在某短視頻平台發佈「失聯人數已上升至826人,令人無比痛心!」的謠言信息。
案例十:重慶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楊某在某短視頻評論區發佈吉隆口岸泥石流不實死亡人數的謠言信息。
網安局附上相關法條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一)故意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為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