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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德」林宸佑流量計酬收紅錢 檢痛批「危害國安、罪無可恕」求重判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06日09:55 • 發布於 05月06日08:45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綽號「馬德」的前中天主播兼記者林宸佑涉犯共諜案,橋頭地檢署今(6)日正式偵查終結並公告起訴。檢方依反滲透法、洗錢防制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3項重罪將他起訴,今日下午也召開記者會說明林宸佑涉案情節並接受媒體提問。

以流量換算收取貨幣數量 文稿先給對方審核

據了解,林宸佑除擔任中國境外勢力在台「白手套」,利用名下台新銀行帳戶行賄國軍官兵,還接受中方指示,在節目中宣揚中國立場、打擊政府及執政黨,嚴重影響公共議題。

檢方調查發現,林宸佑在114年立法委員罷免案期間,聽從境外敵對勢力成員中國籍黃男指示,文稿事先傳給中方審核後才播出。影片發布後,他再將觀看數據與流量截圖回傳給境外勢力,依照流量計算酬勞,共收受泰達幣(USDT)4325顆,而無關反滲透法的影片也收取約3千5百多顆,共收取約莫7千8百多顆。

檢方指出,林宸佑犯罪事實明確,並皆採先匯款後收取方式。此外,林宸佑自112年起,更協助境外勢力以金錢利誘現役及退役軍人拍攝投共影片並交付軍事機密,行賄金額從7萬元到174萬元不等。

無債務壓力 檢方求重刑認辜負媒體工作者責任

針對記者提問,林宸佑是否曾親自前往中國與對方接觸,橋頭地檢署表示皆透過網路聯繫。另有記者詢問林宸佑是否有債務壓力或其公司是否涉入案情,檢方均予以否認。檢方指出,林宸佑雖聲稱「不知道對方是境外敵對勢力」,但已承認相關客觀犯罪事實。

橋頭地檢署強調,林宸佑身為媒體工作者,竟違反新聞倫理,接受境外勢力審核文稿並製播影響國家安全的內容,嚴重辜負媒體應有的公正性,危害國家安全至鉅,罪無可恕。檢方將針對反滲透法、洗錢罪、行賄罪分別求處5年、5年、7年有期徒刑,合計求刑17年。林宸佑今年1月18日遭羈押禁見,目前已收押近4個月,起訴後將移送橋頭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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