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審查卡關 8審委連署籲文化部先朝野協商再提名
公廣集團董監事去年5月19日屆滿,新任人選至今難產,文化部預計四月中旬召開第二次審查會議。公視第8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中的8名委員今發表公開信指出,去年第一次審查會,文化部事前並未徵詢多元意見就提出候選人,呼籲文化部應踐行公開、可檢驗、包容多元意見的提名程序,廣徵朝野政黨意見,形成共識,再召開會議審查。
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吳永乾、董保城、杜聖聰、廖元豪、許良源、羅國俊、馬詠睿、潘祖蔭,今以「文化部應速與國會各政黨協商公視董事人選」為名發表公開信,並以電子郵件送交給文化部。
公開信內容寫道,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總共15名審查委員,是依國會政黨席次比例推舉產生。制度精神上,公視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宜廣納國會各政黨意見,再行提出;就實際運作層面,以往執政黨縱居國會多數,在提名公視董事、監察人名單時,均先與在野黨協商溝通,才正式公布候選人名單。
公開信指出,去年12月31日第一次審查委員會中,文化部所提名單,事先未徵詢多元意見,審查委員會雖勉為通過4位董事、4位監察人,但包括會議主席吳永乾教授在内的多名審查委員皆提議,文化部今後再提出候選人名單時,應先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意見,以利公視董事會早日組成。
對於文化部近日公布的第二波候選人名單,8名審查委員認為,並未依循制度精神,也未顧及以往成例,事先全無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實與審議民主理念不盡相符,呼籲四月中旬的第二次審查會議延後舉行,待文化部踐行公開、可檢驗、包容多元意見的提名程序後,再行召開,以符程序正義。
公開信表示,面對朝野緊張的政治氣氛,文化部長李遠力邀各界人士首肯名列公視董事、監察人候選人著實不易,值得肯定。委員們之所以呼籲文化部循例與各政黨協商提名人選,是基於公共電視法第13條第2項明定「由行政院提名之董事、監察人候選人,須經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過。」而此一高門檻的重度議決規定,立法意旨不外訓示提名候選人須踐行前置諮商,形成相當程度共識,以利審查時取得法定多數委員的支持。
審查委員們也強調,提出主張並非為了杯葛,而是基於善意,希望協助文化部早日順利完成董事會改組。
對於審委們的呼籲,文化部表達遺憾及不解,並質疑「此舉豈不是復辟黨政軍介入媒體的威權時代」?文化部仍期盼依法盡速召開審查會議,實質進入專業、理性的討論與投票決定。
文化部表示,依公共電視法規,為維持公視獨立自主,公視董監事會的選任是取決於「公正人士」專業判斷,而非立法院「政治」的決定,而審查委員就是代表法所定義的「社會公正人士」,爾今本該擔任超越黨派的審查委員,竟要求先徵詢立法院「各政黨」對候選人的意見,等同自我否定審查委員的公正、公信力。
文化部強調,再次提出的候選名單,皆完全依照前次審查委員會委員、各界意見,期盼各審查委員進行超然、公正、專業的討論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