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花蓮民政處前代處長 馬太鞍溪堰塞湖案涉過失致死交保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花蓮地檢署偵辦馬太鞍溪堰塞湖案,前天搜索縣府並帶回時任民政處代理處長李葳,訊後十萬元交保。縣府回應,尊重偵辦,並主張應全面釐清各級政府權責,才能避免悲劇重演。李葳昨未回應,但據了解,他曾向友人表示,已盡力要求鄉鎮公所做好撤離工作,善盡督導職責。

災區努力重生,鳳林鎮也是受災鄉鎮之一,鎮民代表會昨三讀通過「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振興經濟禮金發放自治條例」,將發給鎮民每人三千元振興禮金,最快八月就可領取。

檢方持續調查洪災,繼光復鄉長林清水等人今年三月起訴後,前天再搜索縣府及李葳住所,檢方訊後認為李葳涉及過失致死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以科技設備監控。

據悉,這波調查要釐清民政處負責督導鄉公所執行撤離工作,在災前是否確實督導,對於公所憑空捏造撤離人數是否掌握了解,或在撤離過程給予必要協助,或是虛應故事。

縣府表示,依災害防救法,各級政府均有法定防救災責任,縣府與中央及相關單位密切協調,務求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面對災害始終依法行政、全力救災,接受公眾檢驗。尊重檢調依法偵辦,並主張應全面釐清各級政府權責,唯有在事實基礎上檢討制度,方能避免類似悲劇重演。

外界質疑「只辦地方不辦中央」的聲浪再起,花檢強調,其他相關權責機關人員仍持續深入調查,還原事實真相,維護社會公義。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花蓮縣民政處前代理處長李葳因洪災遭到調查,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1大雅段轎車燒成火球!引擎蓋竄烈火 53歲駕駛驚險跳車逃命

鏡報
02

台灣快沒小一新生?114學年國中小學生數曝光 「這類高中」班級數10年崩跌5成

風傳媒
03

機場安檢黑洞?「護照、登機證」放籃內憑空消失 旅行社示警:1習慣超危險

鏡週刊
04

3歲女童走斑馬線遭撞死3年 余爸爸盼:5/8為台灣交通改善的Day 1

聯合新聞網
05

郭哲敏求2億具保停押 喊二審不上訴、願坐牢!仍遭裁定延押

鏡新聞
06

頂級月子中心…捲偷拍案!汭恩負責人現身:只是線頭而已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