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撿手機…害國道4車連撞!妻子「困夾扁車體亡」 運將下場曝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10日14:34 • 發布於 05月10日10:16

記者簡榮良/嘉義報導

一個不注意,害人喪命!去年3月13日下午,國道一號嘉義水上路段,一名大貨車顏姓司機,因撿手機沒注意車前狀況,在高速、0煞車情況下,一連撞了4輛車,其中第一輛副駕駛座徐姓妻子受困在夾扁的車體內,上半身嚴重受創死亡。時隔一年,因調解金額與死者家屬談不攏,顏姓司機被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4個月。

大貨車駕駛撿手機,害死一條人命。(圖/翻攝畫面)

死亡意外發生在去年3月13日下午1時15分,顏姓大貨車司機行經國1水上段南下271.2公里處,因為撿掉在駕駛座下方的手機,沒注意到車況已經回堵,在高速、0煞車情況下,一連撞了4輛車;事實上,第一輛遭撞的游姓男駕駛,在事發前就從後照鏡察覺異狀,第一時間緊急將轎車切入中線車道,試圖閃避突如其來的危險,沒想到終究還是逃不過這場劫數。

游男被高速追撞後,夾在前方小貨車與後方大貨車之間,車體、車尾嚴重潰縮變形,隨後翻覆至分隔島,坐在副駕駛座的徐姓妻子受困夾扁的車體內。徐妻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及創傷性氣血胸,頭部外傷及撕裂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游男也遍體鱗傷,天外飛來橫禍,拆散一個家。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顏男為了撿手機,沒注意車前狀況與隨時保持車距,造成死者與家屬天人永隔,考量犯後坦承犯行,雖有調解意願,金額卻與家屬談不攏,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4個月。可上訴。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北市未達標準為何停班課?蔣萬安親解釋

NOWNEWS今日新聞
02

擎天崗野戰掀打卡熱!情侶到案喊「嚇到了」 「40小時公益服務」獲緩起訴1年

太報
03

光電占家園2/粗暴開發山林砍成「禿頭」 普登跳票害11校光電球場爛尾

CTWANT
04

尬電師父持鯊魚劍砍背 讓信徒喝「起乩血水」!衛生局出手了

EBC 東森新聞
05

明星高中校長…魂斷畢業季!今告別式「身份變了」留1句叮嚀

三立新聞網
06

別賣我台積電!男欠稅百萬⋯執行署祭「這招」急繳清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