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台中2警抓到毒駕原本要立功 不知如何處理「放他走」下場曝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5月10日03:41 • 發布於 05月10日03:37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四平所許姓、孫姓員警攔查一名毒駕邱男,並且依照現行犯將人逮捕,孰料準備將人送給偵查隊時,因為僅有唾液快篩結果,沒有尿液報告,認為遭到莊姓偵查佐拒收,2基層員警不知如何處理,竟然直接把人放了,所長得知認為已經觸法送辦,檢方偵結後,以縱放人犯罪緩起訴2人。

檢方追查,2人在今年1月19日凌晨2點多,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北屯區攔查到一名邱男,並且察覺邱身上飄散K他命味道,經邱男同意後,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並且在邱男車上扣到一包4.8克K他命。

當天凌晨4點多,2名員警要將人連同卷證送給偵查隊,值班的莊姓偵查佐以要有尿液報告呈現陽性反樣後,才可以移送地檢署為由,拒絕收受人犯。許姓、孫姓員警明為依法逮捕之人,因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邱男,隨即將邱放走。

四平所長許棋舜得知後,發現2人已經觸犯刑法脫逃罪之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之人,將2名員警函送地檢署偵辦。許姓、孫姓員警坦承不諱,檢方考量2人僅是一實失慮、深表悔悟,且情節輕微,給予緩起訴,命2人支付公庫5萬元。

莊姓偵查佐則在偵訊時否認犯行,稱沒有不收人犯,看該案是第三級毒品K他命,沒有尿液檢驗報告、只有快篩,認為他們應該要請示檢察官,不知道會把人放掉。

檢方說,莊姓偵查佐認知之流程無誤,也無證據證明有指示釋放邱姓犯嫌,難認定有觸犯本件犯行,應給予不起訴處分。

第五警分局說,2名同仁平時工作認真,積極任事,發生該狀況為個案疏失。分局第一時間也向地檢署報告員警相關狀況,依據法律做有利及不利之平衡考量。已將本案列為案例教育,加強各階層員警法紀訓練及聯繫機制,不讓員警獨自面對各項狀況,精進執法品質。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高雄岡山工廠爆炸大火狂燒!環保局發空污警報:3地區首當其衝

三立新聞網
02

高雄店7月遷智科路新址 將成全台最大好市多賣場

中央通訊社
03

宏都拉斯欠債台灣百億 吳志中:該還的要還

NOWNEWS今日新聞
04

史瓦帝尼轉向「中國建交」?外交部急揭真相

NOWNEWS今日新聞
05

剩3週出獄…酒駕男遭同房獄友「高舉重摔」!顱內出血亡

三立新聞網
06

「黑道剋星」屢破大案 41歲青年警官王志銘突傳病逝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