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電重啟秉持「二個必須」及「三個原則」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對於國家能源政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1)晚指出,核三廠預計於3月底前,提出再運轉計畫送核安會審查,行政院持續按照計畫推動第二次能源轉型,對於核電重啟也秉持「二個必須」及「三個原則」來處理。未來的新核能技術如果都能符合這些條件,政府也會保持開放的態度,並持續關注國際科技趨勢。
李慧芝表示,對於國家能源政策,賴總統揭示的第二次能源轉型,行政院長卓榮泰與行政團隊持續按計畫推進,包括多元綠能、深度節能以及先進儲能等,能源轉型已有成果,同時,台電也持續進行強化電網韌性計畫,確保能源充足且穩定供應。
李慧芝說,在《核管法》修正後,台電依法提出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而經濟部也已於去(114)年核定:核一廠因設備拆除等因素,不具再運轉可行性;核二、三廠則具可行性,台電已啟動自主安全檢查,並規劃再運轉。
其中,核三廠預計於3月底前,提出再運轉計畫送核安會審查,並須完成安全檢查、取得運轉執照後,才可啟動;核二廠則需待乾貯設施完成並移出用過燃料後,才能進行相關作業。
李慧芝強調,政府會依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進行自主安全檢查,並經核安會依法定程序完成審查的二個必須,以及「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的三個原則來面對核能議題。未來的新核能技術如果都能符合這些條件,政府也會保持開放的態度,並持續關注國際科技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