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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行不行?】變電箱擋路?人行道走一走會中斷?還路於民 讓「人本交通」不只是口號!|華視新聞雜誌

華視新聞

更新於 05月05日08:31 • 發布於 05月02日15:00 • 華視

在台灣的街道行走,對許多人來說,可能像是一場障礙賽。您印象中的人行道,是不是在巷口就會中斷,還要繞過一座座的變電箱?大家是否都習慣了,這樣的戶外行走空間呢?我們與西方國家行之有年,所謂人本交通的理想,差距似乎越來越大。早在1970年代,源自美國的「通用設計原則」,就認為城市空間,應該打造成一個,無論老、弱、殘、疾,都能通暢且舒適使用的道路。台灣在2014年,頒布的《市區道路工程規劃設計規範》,同樣引用了這個「通用設計原則」,目標要在2030年之前,降低50%的行人死亡率。當法規目標逐漸完善的同時,該如何執行與落實?「台灣交通行不行?」系列報導,帶您深入探討。

高低錯落的騎樓,被機車占滿的人行道,對普通行人來說,只覺得雜亂不好走,但對Yukih而言,起起伏伏的斜坡,是無法獨自通過的巨大門檻。

身心障礙者Yukih.Pupuy說:「我的身體狀況是先天性成骨不全症,這個症狀比較大的特徵是容易骨折,所以道路的平坦度,其實對我們這個族群是滿重要的。這邊有人行道跟斜坡,我會想說要走人行道還是走(斜坡),上面或下面,因為可能不一定另外一邊,都能夠順利下來。就像剛剛那個有一個坑,它其實小小的,可是對輪椅來說,有時候打滑可能就直接從旁邊掉下去了,然後它寬度是不夠的,如果有兩台輪椅會車的時候,就可能會需要有一台要先讓。所以我後來評估就是走人行道,但是人行道又過窄。」

公共空間的營造,在國際間遵循「通用設計原則」,它要求設計必須「公平且彈性」,讓輪椅嬰兒車與一般行人,都能共享同樣寬闊的權利。而路徑更要「直覺且省力」,讓用路人不必思考,不費體力的情況下,就能順暢通行,更重要的是「空間與容錯」,給予不同身體狀態的人,都有足夠的迴轉餘裕與犯錯空間。

Yukih.Pupuy說:「就像這邊,我覺得城市(改善)最有感的地方,就是像這個鋪面。鋪面的斜口,以前人行道這邊都是凸起來的,然後只有一個開口,是針對輪椅使用者有斜坡。但是因為現在的道路設計的改變,所以使圓弧度這邊,全部都是做成平緩的坡,讓一般的人或是身心障礙者,都可以走在上面。平整不是只有針對身心障礙者,現在很多人喜歡養寵物,都會推寵物的車,寵物的車如果也是在搖搖晃晃的狀況,其實寵物也會有不安定的狀況。平整的設計,它不是只是針對特定族群,而是針對整個生活環境,需要很大地去改變跟經營。」

車水馬龍的街道,城市道路要如何遵循通用設計原則,滿足所有用路人的需求,除了路面的寬闊平整,其實還有許多隱形的障礙。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科長竺宣同說:「這條道路,其實在2026年已經陸續開始動工,因為它整個是從(台北市)信義路,一直到市民大道,分為三大個街廓。我們預計在2026年會完成整個,大安路一段人行環境的整體改善。」

台北市大安路一段,密集的人流車流,是道路的日常狀態,縱使是這樣的主要幹道,對行人來說還是極度不友善。竺宣同說:「其實大家可以看到,目前這個路段,在側邊沒有設置實體人行道,或是標線型人行道,過了東峰街之後,會突然出現標線型人行道的配置。在台北市很多地方,因為店家營業的需求,或是停車的方便性,其實要再劃標線型人行道,交工處(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在溝通的過程中也遇到很多的阻礙。」

路寬超過12公尺的大安路部分路段,甚至連標線型人行道都無法劃設,民眾被迫與車爭道,或是走進機車停等區,才能勉強通行。施工單位坦言,周邊店家重視臨停客,反對劃設人行道的聲浪從未停止,這也讓地方交通規劃陷入兩難。

竺宣同說:「現在我們走到標線型人行道的部分,近幾年台北市開始有些區域,在劃設這樣的標線型人行道,同時我們也看到它的一個缺點。雖然行人有專屬的空間,但是可以看到它整體跟路面完全齊平,沒有辦法保障任何民眾的安全,那另外就是因為是齊平,大家在台北市或是其他各地也可以看到,常常還是會有車輛違停的現象。」

不只車輛違停,因為建物基地與路面,有較大的高低落差,多數店家選擇設置與路面銜接的階梯,但仔細一看,它們都在人行道的範圍內。

內政部國土署都市基礎工程組科長鄭惠心說:「其實我們長期公共空間被私有化,民眾長期在占用道路空間,那管理上面也是有問題的,所以想要去把人行道做出來的時候,民眾就會反彈。台灣的人行道,很多地方都還是有斷裂點,這一個部分我們在《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裡面,就有要求地方政府,要對整個道路的空間做盤點,不管是道路的寬度,人行道有沒有人行道,相關的設施都要去盤點。」

1990年代前,台灣的道路設計相關法規,以《市區道路條例》,《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為主,是為了「保持車流順暢」,也奠定了台灣行之有年的車本思維。直到2009年及2014年,大幅度修改並新增,《市區道路工程規劃設計規範》,才正式參考國際通用設計原則,明確定義人行道寬度及各項指引。而2024年施行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進一步提升了法律位階,賦權中央列管,考核地方政府的權力,相關法規才逐漸完善。

鄭惠心說:「有要求各地方政府,要把分年分期建設計畫提出來,就是一年建置的人行道的長度,會公布會給縣市政府壓力,就是讓他一定要去做改善。」

人行道整建工程在各地展開,如今的大安路,已有部分完成翻新。修整前的車道,不僅沒有行穿線,更有車道過寬道路占用,以及設施物阻礙的問題。依照現行法規設計翻新後,大幅提升人行空間面積,也重新規劃道路停車卸貨等需求。

竺宣同說:「可以看到後方的路段,目前還在施工當中,但是走到這邊,可以看到街廓,目前已經完成了一個改善的作業。整個改善的道路配置,第一步將車道的寬度縮減,對比前面還沒有施作的路段,車道縮減的用意是什麼,是為了車速可以降低。第二個部分,藉由島頭的拓寬,減少民眾在穿越馬路的距離,間接的也保障整個行人交通的安全。」

台灣究竟該如何撕下行人地獄的標籤,對比被譽為人本交通教科書的荷蘭,我國的道路設計,注重車道的連續平坦,過馬路時,行人得從人行道走到路面。但在荷蘭,著重的是步行空間的連續,通過路口時,反而是車輛要爬坡越過人行道。

而台灣此刻面臨的設施帶問題,荷蘭在初期的城市設計中,就已納入規劃,他們將人行道嚴格分區,依序是最內側的建築邊界帶,禁止置放任何物品及障礙,純淨通行帶以及設施帶,將公共設施完全集中

竺宣同說:「變電箱基本上算是一個嫌惡設施,它移到哪裡大家都會有意見。我們有一個整齊的設施帶,把變電箱給它一個專屬的空間放置,再也不是擋在路中間,擋住車行或人行,這樣子的配置的方式。」

在台灣,矗立在人行道上的變電箱、路燈、號誌桿甚至公車站牌,它們占據了原本就不寬敞的空間,若想移動又成了另一個難題。台電台北市區營業處副處長王清平說:「人行道是新設的,在還沒有改建之前,沒有鋪設,這邊原來有一個站台式,上面有變壓器。因為變壓器的底部,會占到妨礙人的通行,後來我們在會勘的時候,透過跟學校,還有很多的民代的協調,將變壓器移到我們現在所看的位置。如果旁邊有一些既有的綠帶的話,移到這邊來,可以把人行道的空間騰出來,讓民眾走路的時候可以更舒服一點。」

台電台北市區營業處經理洪柄和說:「當時這邊都是一片泥濘,選在這個地方是因為,這個地方還是空地,然後在兩棵樹的中間,是比較合適的位置。」王清平說:「其實這個遷移是非常幸運的,因為它是舊地從既有位置,到這邊來,短短十公尺並不是很遠。這個遷移在選址的時候,沒有很多問題存在,因為學校同意,居民也沒有什麼意見,所以在選址這段時間非常順利。選址非常困難,在我的經驗裡面,遇到選址也有到兩年、三年沒有選出來,因為選址的東西,民眾通常過去,尤其在(居民)比較密集的地區,都不太願意接受。」

變電箱遷移有多道程序,但最耗時的,往往是第一步的溝通選址,因為選址卡關,而導致整建不完善的案例,不在少數。台電台北市區營業處領班張珈榜說:「變壓器油量正常,現在檢查紅外線溫度,紅外線溫度正常。」

王清平說:「大部分會遷移變壓器的範圍,都是在狹小巷道裡面,因為狹小巷道裡面,管線分布非常複雜,有瓦斯管、自來水管,還有一些污水管等等,所以空間並不夠,造成要挖管路的時候,很難有空間處理。」

王清平說:「我們看到當初,行人標誌帶是做到這邊為止,後來他(台北市府)希望說,要延伸到角落,請我們的變壓器要遷到別的地去,希望我們的變壓器,全部遷移旁邊有個路燈,摩托車的機車格裡面。但是這個案件,因為遷過去的時候,對面有抗爭,附近居民有抗爭,被迫我們又遷回來到原來的地方,導致這個地方沒辦法遷,就只好寬度又不夠了。」

王清平說:「當然最好的方法,移到分隔島,或是說前面有公園綠帶的話,盡量把它移出去。但是前提之下就是要維持穩定供電,因為電流在經過線路的時候會壓降,壓降不能讓它超過容許範圍,否則送到用戶端的時候,電壓會不夠。所以我們會在維持穩定供電的條件下,來選擇範圍,盡可能選公共設施帶,如果不行的話,就必須跟民眾溝通。」

改善用路環境是全民課題,穿梭市場,如入無人之境的機車騎士,反對劃設人行道的路邊店家,以及堅持路權,不願退讓的駕駛人,都正與台灣的道路變革浪潮,持續拉鋸。

平穩且連續的人行空間,並非給予弱勢者的福利,廣納所有用路需求,或許才是文明社會的表現。擺脫行人地獄的魔咒,是政府部門的交通必考題,更是全體公民對生活品質,重要的集體決策。

【台灣交通行不行?】變電箱擋路?人行道走一走會中斷?還路於民 讓「人本交通」不只是口號!|華視新聞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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