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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外文摘:下一步或將廢除「少數民族」概念?

德國之聲

更新於 03月15日15:01 • 發布於 03月15日15:01 • 牆外文摘

(德國之聲中文網)康奈爾大學網站發表文章,討論中國全國人大通過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康奈爾大學人類學副教授菲斯科(Magnus Fiskesjö)認為,這部法律公然與中國憲法相抵觸。他說,“這部法律與近年來一次劇烈的政策轉向一脈相承——壓制自1949年以來正式獲得認可的民族多樣性。下一步或許是正式廢除'少數民族'這一概念本身,這一主張長期以來獲得中國政權內部激進派系的鼓吹。”

菲斯科指出,這一政策已通過多種手段付諸實施,包括在維吾爾族和藏族地區及其他地方大規模強制家庭分離。“下一代兒童正被隔離,被殘酷地強迫遺忘自己的語言和文化——這是一種公然帶有種族滅絕性質的政策,與北美歷史上令人發指的印第安人寄宿學校如出一轍。”

康奈爾大學政府學副教授卡爾森(Allen Carlson)指出,自1949年以來,北京治理非漢族群體的方式,有一些時期,重點放在尊重非漢族人民的自治權上。但更多時候,同化被置於優先地位。過去十年間,這一趨勢尤為明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通過更大力度推行同化,進一步強化這一趨勢。“這部法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清楚地表明,在習近平主席領導下的中國,非漢族人民必須更多地融入漢族主體,並首先效忠於北京。”

政策重心轉向“中華民族共同體”

台灣“鏡報”發表評論《強勢抹平差異,習近平立法創造“中華民族共同體”》,作者洪浦釗(前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指出,習近平先是透過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如今又透過立法塑造一個“民族”。“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明確寫道,其立法目的在於把“習近平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制度化,並透過法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換句話說,一種由最高領導人提出的政治理念,正被寫入國家法律,“中華民族共同體”不再只是政治口號,而成為由國家制度推動的國族改造工程。

文章說,這項立法反映了中國民族政策的一個重要轉向。長期以來,中國官方論述強調的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並透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管理不同民族之間的關系。在這種框架下,五十六個民族被視為構成國家的多元群體,政府在名義上仍維持著對族群差異的尊重。然而近年來,中國逐漸把政策重心轉向“中華民族共同體”。在新的政治敘事下,各民族不再只是並列存在的族群,而被納入同一個政治民族之中。民族政策的重點,也從過去對差異的尊重與管理,轉向對共同身份的強制整合與重塑。“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是這種轉向的具體表現。從草案內容來看,中國正試圖以多種制度手段推動這套政治劇本。

“軍事凱恩斯主義”與“科技法西斯主義”

台灣“上報”發表文章《第三只眼睛看中共“兩會”》,作者宋國誠指出,今年中國“兩會”有兩個極具視覺效果的“矛盾性反差”,一是史上最低的GDP搭上史上最高的軍費支出,二是上層最華麗的語言對比底層最無感的冷漠。再一次印證,習近平“安全高於發展”的偏執,再一次印證,即使經濟增長放緩,也要以壯盛軍容來裝飾門面;或者說,既然民生消費不足,那就以“軍工需求”來拉動經濟,這叫做“軍事凱恩斯主義”。

文章還指出,在“兩會”中,“超級科技大國”的口號,在繼“新質生產力”之後再度被提升到“最新高度”。但仔細觀察,這一大國邏輯,並非致力於改善民眾生活,而是構建一套“對外具備超級毀滅力、對內具備絕對控制力”的戰爭機器。

作者認為,“科技法西斯主義”為了監控一個日益貧困且不滿的社會,這套數位監控網絡需要驚人的電力、算力與人力的維護費。當GDP目標跌破5%,而軍費與安全預算持續飆升,國家財政將像是一個黑洞,吞噬最後本可用於醫療、養老與教育的民生資源,這種“強軍瘦民”最終將演變成極端貧困。

摘編自其他媒體的內容,不代表德國之聲的立場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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