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大」身分曝光 錢人豪當庭認了 李烈怒反擊
〔記者馮亦寧/台北報導〕導演錢人豪2023年發文指資深監製李烈擔任電影補助評審期間,當眾對他拍桌喝斥、打壓貶低,遭李烈狀告涉嫌加重誹謗。雙方今(21)日至台北地院出庭,言語多次衝突,經法官斡旋後,錢人豪同意寫澄清文給李烈過目後,若獲得同意將在錢人豪臉書公布,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錢人豪今日承認寫了2篇文章抒發心情,強調內容是自己出席審查會後親身感受,此系列爭端他已5次不起訴,針對李烈是否對他拍桌喝斥,他調取審查會當天錄音,的確聽到3次明確拍桌聲。錢人豪指出,錄音顯示當天還沒輪到他簡報,李烈就表示他的案子「很賊,有問題」,基於尊重李烈電影圈資歷,他不懂為何獲得此評價。錢人豪表示自己當時不認識李烈,文章中寫「長期被大姐大打壓」只是業界流傳觀感,並未指名道姓,但他在庭上承認,「大姐大」就是李烈。
李烈數次想爭辯,法官堅持自訴程序應先由擔任自訴代理人的律師主導。委任律師反擊錢人豪,只並未聽見3次撞擊聲,且不能證明撞擊聲為李烈所造成。
直到李烈獲得發言權時,她強調在審查會中,說錢人豪做沉浸式體驗幹嘛自己花錢,是疑惑為何錢人豪為何沒找贊助?且錢人豪估算花費為9百萬元,她認為「有經驗人,一看就是灌水」。李烈認為當評審有資格給建議,並非罵人、拍桌,她若轉換為申請者角色:「我可以不接受評審建議,但會說被打壓」。
法問詢問雙方是否有調解意願,錢人豪願結束纏訟,李烈則要求錢人豪在臉書發文道歉就原諒。錢人豪願意表示「誤會一場」隨即話鋒一轉補充「可以說我的發文讓大姐大不開心」。李烈聞此言跳腳,錢人豪繼續說審理曝光李烈說過的話,「對方也要考量一下」,李烈的委任律師抗議「他又威脅了!」
最後錢人豪同意先提供澄清文稿讓李烈過目,若同意內容,就會公開在前人豪臉書發表,法官諭知5月22前提供草稿,擇期再開庭。庭後雙方皆不願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