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夥真逃稅!惠心婦幼負責人等人逃漏稅2億 補稅1億獲緩起訴
惠心婦幼集團負責人陳擇銘、副院長陳姿伶及旗下不同診所登記負責人吳家華、陳志忠等4名高層,涉嫌找來3名受僱醫師與行政副院長黃輝潤、總會計吳幸娜以「假合夥真逃稅」方式,從100年起至111年,共計12年逃稅2億2411萬餘元;新北檢考量9人均已認罪,過去均無前科,且已補正稅額1億5606萬9111元,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9人須支付公庫8萬餘元至4353萬餘元不等的緩起訴處分金。
檢方調查,陳擇銘為惠心婦幼集團負責人、陳姿伶為惠心診所及惠心婦產科小兒科診所副院長、吳家華為惠心診所登記負責人、陳志忠為惠心婦產科小兒科診所登記負責人,4人均為惠心婦幼集團實際出資的合夥人。
4人為了逃漏稅,招聘李姓、黃姓、詹姓醫師時,就已與他們談妥,佯藉合夥方式,減少聯合執行業務所得,再透過行政副院長黃輝潤、總會計吳幸娜協助作帳,提交不實的執行業務損益計算表、合夥合約及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得以適用較低科課稅級距的累進稅率,以達到逃漏稅捐的效果。
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吳秉林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破本案時,發現這9人從100年到111年,這11年來收入約6億4693萬餘元,逃漏稅近2億餘元。
檢方考量9人均已認罪,過去並無前科,且已完納補正稅額1億5606 萬9111元,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因此諭知緩起訴處分,並命9人分別繳納8萬餘元至4353萬餘元不等金額,共計6804萬4331元的緩起訴處分金;其中逃漏稅金額最高的陳擇銘,便須支付4353萬6085元。
東森新聞關心您
違法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