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負責人辯不知硃砂含鉛丹 受害者律師:兩者都有害人體
台中地院昨天下午首度開庭審理硃砂、鉛丹中毒案,盛唐中醫診所負責人呂志霖(改名前為呂世明),呂表示購買硃砂時,不知裡面有鉛丹,病患的辯護律師羅永安強調「不管是鉛丹或硃砂,都是有害人體」,前議長張宏年的女兒表示父親仍在加護病房,呂犯後推卸責任、沒有誠意,不想與呂和解。法官曹錫浤泓將擇日再開庭。
台中地檢署查出,盛唐中醫診所負責人呂志霖、九褔中醫診所醫師洪彰宏,先是向欣隆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歐國樑購買硃砂入藥,接著歐把鉛丹誤當硃砂販賣,呂、洪不察把鉛丹入藥,造成前議長張宏年等數十人服用後嚴重鉛中毒,去年12月初,依違反藥事法等罪起訴歐國樑、洪彰宏、呂志霖等3人。
法官曹錫泓昨下午在刑二庭首度開庭,呂志霖表示他向合格中藥商購買,對方從事中藥買已數十年,並提供中部各教學醫院藥材,他與對方配合已16年,不曾出錯過,且當時購買不知裡面有鉛丹,使用時不知,直到陸續有病患鉛中毒,他被羈押後才知道。對於鉛中毒患者,他深感抱歉。並強調會負責醫療費用與補償。
呂的辯護律師指出,有46名病患向呂求償,目前呂已與其中23人達成和解。而20名病患透過消保官以團體訴訟求償5億餘元。律師表示當事人希望法院透過調解方式,與求償的病患談和解。
呂的辯護律師並稱衛生署在多年前召開會議中,提議硃砂暫緩禁用,硃砂究竟是否為禁藥?在法律上仍有爭議,請法官查明。
歐國樑坦承販賣禁藥,並稱兩位中醫師都是老經驗,他賣給呂、洪時,一再告知必須外用,本案藥物若外用不可能會有患者受傷,兩名中醫師必須負全責,不能把責任推給藥材商。
吳姓女病患所委任的律師羅永安,強調「不管是鉛丹或硃砂,都是有害人體」、「不管是服用或外用,都是對身體不好的行為」,法官審理時如有發現重大不治或難治,應追加起訴法條傷害致重傷罪。
前議長張宏年的女兒表示父親仍在加護病房,呂犯後推卸責任、不關心、沒有誠意,不想與呂和解。法官曹錫浤泓將擇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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