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詐貸63億 老董陳慶男重判25年
併科罰金1億5百萬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慶富造船集團承攬海軍獵雷艦案後,被控詐貸六十三億元,高雄地院昨天宣判,依違反銀行法、公司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在押慶富老董陳慶男判應執行刑二十五年、併科一億五百萬元罰金,陳妻陳盧昭霞判刑一年六月,案發時擔任慶富副董事長的陳慶男兒子陳偉志,因棄五百萬元保金潛逃出境,另行審結。慶富公司則被併科罰金二億八千萬元。
判決指出,慶富造船公司二○一四年取得承造海軍獵雷艦、預算三百五十二億元的標案,卻涉嫌以假合約、發票向聯貸銀行團等詐貸新台幣六十三億七千多萬元。二○一七年八月經檢調搜索偵辦,包括慶富董事長陳慶男、妻子陳盧昭霞、副董事長陳偉志、前執行長簡良鑑及顧問李維峰遭檢方起訴,其中陳慶男遭求刑三十年、陳偉志二十五年、簡良鑑二十年。
全案移審高雄地院後,陳慶男的兒子陳偉志棄保潛逃海外,導致一度交保的陳慶男被羈押迄今,惟相關被告全部否認犯行。去年三月高雄地院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審理時程超過一年半,昨下午宣判,陳慶男等被告未到庭聆判。
陳妻被判刑1年6月
陳慶男在法院辯論庭時,否認檢方所有指控,但辯詞未獲合議庭採納,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公司法、偽造文書等罪判刑;陳慶男的妻子陳盧昭霞被認定未實際繳納股款,合議庭依違反公司法將她判刑一年六月;前慶富集團執行長簡良鑑觸犯偽造文書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慶富顧問李維峰獲判無罪。可上訴。
李維峰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他任職慶富集團期間,在不知情下交付帳戶與慶富集團使用,經司法審判證明無辜,感謝司法還他清白。
慶富被罰2億8千萬
全案於前年八月間爆發後,同年十月慶富造船即傳出財務危機,積欠員工薪資等情,第一銀行趕緊以債權人身分向高雄地院提出對慶富造船假扣押與假處分;同年十一月,高雄地院將慶富集團總部大樓地上物等不動產、慶富相關帳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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