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打詐要不要動用「鞭刑」?法務部:恐違憲、恐違公約、恐無效

新頭殼

更新於 2025年11月19日01:27 • 發布於 2025年11月19日01:27 • Newtalk新聞 |金大鈞 台北市報導
法務部長鄭銘謙。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我國詐騙案未有顯著降低,近日「鞭刑入法」來予以預防犯罪,引發社會議論。對此,法務部今(19)日詳細剖析新加坡 2025 年修法內容、鞭刑的具體適用對象、該國擴大刑罰背後的犯罪趨勢,並進一步評估台灣採用鞭刑的法制障礙、憲政疑問與文化背景差異,最後明確指出,社會意見高度分歧、人權公約可能抵觸、甚至恐違反憲法保障,現階段並無引入鞭刑的可行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就「太子集團涉詐案、跨部會防詐及打詐成效,以及參考新加坡打詐鞭刑入法之可行性評估」進行專題報告。

法務部報告首先回顧新加坡在 2025 年提出的《Criminal Law (Miscellaneous Amendments) Bill》修法內容,強調此次修法同時修正多達 18 部法律,不僅針對性剝削與假訊息規範進行強化,也全面重新界定詐欺犯罪結構,納入「遠端通訊詐術」等新型態詐騙手法。

該國政府認為,詐騙集團透過虛擬資產、跨境通訊軟體及數位帳戶快速移動金流,使犯意聯繫高度隱匿,並形成明確的分工系統;在此脈絡下,提供 SIM 卡、銀行帳戶、電子支付帳號、Sinpass(新加坡數位身分系統)等資訊的「協力者」,雖非直接實施詐騙,卻成為詐團運作的關鍵節點,因此新加坡選擇以高度痛苦性的體罰來進行威嚇。

然而,法務部強調,新加坡保留鞭刑,是其殖民歷史與法律文化的延續,即使在當地國會,仍有議員質疑鞭刑是否真能遏止詐欺。反觀台灣,若引入鞭刑,將面臨憲政、人權與國際公約的重大爭議,包括可能違反憲法第8條對人身自由的保障,也可能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禁止酷刑公約》不符合。法務部表示,各界至今仍對鞭刑是否適合台灣存有激烈分歧,尚未形成社會共識。

法務部補充,目前政府在打詐政策上的核心做法是提高刑度、強化查扣與提升返還比例,而非回頭採用鞭刑。行政院已於11月13日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內容包含將重大詐欺的刑責大幅提高、以金額階梯化強化處罰、要求自首或自白者必須在六個月內全額賠償方可獲得減刑、增訂「禁奢條款」避免犯罪者未賠償前依然享受奢靡生活等。

法務部最後表示,相較於鞭刑,這些制度更能兼顧人權、實務執行與犯罪防治。至於鞭刑本身,法務部目前僅將其列入刑法研究修正小組的研議議題,持續蒐集外國立法例與各界意見,但尚未有任何引入立法的規劃。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2

洗髮區淪砲房!人妻美髮師偷吃熟客 綠帽夫裝監視器目睹激戰57次

鏡週刊
03

超尷尬!張啓楷宣傳車車主「這原因」不爽 暴怒拔旗丟地上

自由電子報
04

15年前幫拍廣告小女孩長大了! 與林佳龍溫馨重逢畫面曝光

自由電子報
05

「神鬼律師」破壞電子手環跑了!洗錢1.1億 曾替徐巧芯大姑辯護

太報
06

快訊/天雨路滑釀禍!國3苑裡段轎車自撞護欄「車體變形」 2人當場慘死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