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琥共諜組織案 高院諭令7人續押3月 楊千慧禁見解除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國籍香港男子丁小琥,涉透過退役中校王文豪、譚俊明,吸收我國軍4名現役官士官加入共諜組織,刺探軍事機密,並遊說於戰時消極不抵抗;高檢署今依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丁小琥等7人,並將在押7人移審高等法院,高院法官晚間召開接押庭之後,9時40分許諭令7名被告皆羈押3個月,除了女中尉楊千慧獲解除禁見,其餘6人皆維持禁見。
68歲丁小琥為中國湖南人,已取得香港籍,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來台發展組織,他多次利用商務、觀光名義來台,吸收我國2名退役中校王文豪、譚俊明,從而吸收現役的士官長呂芳契、少校參謀官楊博智、其姊中尉人事官楊千慧、姊夫少校管制官邱翰林等4名現役軍士官加入組織,刺探我國軍事機密。
檢調追查,丁小琥先吸收王文豪、譚俊明及民眾張志煒、何聖影(2人均已歿)為組織重要成員,再透過王、譚在台物色昔日同僚、部屬及同梯受訓的學長學弟,吸收為共諜,伺機刺探、收集機密資料,採論件計酬,依照情報資料的重要程度發放「獎金」,並遊說對方於未來若兩岸發生戰事時,配合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
檢調今年7月24日起共發動4波偵查行動,陸續搜索21處所、約談13人、查證16人,聲押禁見丁小琥等7人獲准,延押迄今起訴並移審,高院晚間開庭後裁定續押。
據悉庭訊時,部分被告承認部分犯行或犯罪事實,但有相互迴護情況;有被告主張因身體健康因素,請求具保停押,願意配合限制出境出海及配戴科技監控設備,但都被法官否決。
合議庭認為7人有勾串、逃亡之虞,具保、科控等替代方案無法取代羈押,為了確保後續審理,諭知丁小琥等7人皆羈押3個月,其中6人禁止接見通信,楊千慧除外。
高院合議庭訊後認為,丁小琥等7人涉犯國家安全法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收集交付國家機密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實足認丁小琥等6人有串供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程序,裁定6人均羈押禁見;另,依卷證資料顯示楊千慧已坦認犯行,已無串供之虞,但仍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其羈押但不禁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