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重建經費上看300億 台灣基進籲中央全面接管災後重建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治理規模龐大、經費上看300億元,馬太鞍溪流域部落青年聯盟與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及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本土在野政黨,今日於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呼籲落實民主程序,要求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納入地方代表。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於發言時主張「部落參與決策、中央全面接管」,讓每分錢都切實用在「國土安全」、「生計復原」、「文化延續」,重建花蓮的地方政治與馬太鞍的共同體意識。
王興煥強調,從花蓮縣政府災後的各種反應,顯示花蓮縣長徐榛蔚完全沒有地方治理的能力,一個多月來的救災過程也證明,花蓮縣政府的作用近乎於零,因此主張中央全面接管災後重建。
王興煥指出,雖然花蓮縣政府是「地方執行機關」,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時被明定為「中央執行機關」,地方政府並沒有壟斷經費的權力,而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具備指定執行機關的法定權限,基於專業性、公信力與防弊需要,中央理應在此次重建中全面主導,將「災前失職、災後失能」的花蓮縣政府排除在重大決策之外。
王興煥進一步指出,外界憂心政治黑手伸入重建流程,三百億的重建經費若落入地方派系手中,變成「假重建、真綁樁」的國難財,不只傷害馬太鞍的重建,再次傷害花蓮已經脆弱不堪的地方政治,台灣社會以《特別條例》提供龐大預算,是為了協助花蓮鄉親重建家園、改善災防體系,而不是要補貼「傅崐萁集團」這類長期魚肉鄉里的利益結構。
王興煥也指出,排除花蓮縣政府不代表排除地方參與。相反,地方參與必須被制度化,而且要以部落為核心。雖然根據《災後防救法》,「中央災後復原重建協調會報」並無明文強制規定,但從治理實務、文化延續與重建需求的角度,納入地方部落代表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尤其是《特別條例》第四條第六項所涉及的「家園及公共設施」,其核心就在於地方共同體意識的凝聚。若沒有部落代表深度參與,就不可能做出符合在地需求的決策。
王興煥呼籲,馬太鞍並不是抽象的地名,而是承載歷史記憶、文化實踐與族群生命經驗的生活場域。重建工作若只以工程思維處理,只會蓋出一棟棟沒有靈魂的建築物。但部落真正要重建的,是人與土地的連結,是文化持續性的保障,是共同體在災難後重新站起來的力量。
王興煥說,重建馬太鞍,不只是在恢復基礎設施,而是在重建一個具有共同歷史記憶、具備共同體意識的「家」,而非單純的「房子」。重建必須以人為本、尊重文化、符合部落需求,並建立起讓部落能真正參與、共同決策的制度性機制。馬太鞍的重建不只是工程,更是政治與社會的深度重建,是「重建地方政治」與「重建共同體意識」的雙重工程。唯有中央主導、部落參與,花蓮與馬太鞍的未來才有可能真正走出災難、走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