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還沒宣判柯文哲大動作輔選 法界:利用機會發表攻擊司法言論恐影響判決結果
〔記者吳昇儒、劉詠韻/台北報導〕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等弊案,目前案件尚未宣判,卻於昨日宣布擔任民眾黨嘉義市長參選人張啓楷的競選總部總幹事。對此,律師房彥輝指出,柯的案件仍在審理,卻大動作助選,如有藉由助選的曝光機會來發表「攻擊司法」或「利用輿論對個案審判施加壓力」言論時,可能被認定為犯後態度不佳,於判決時予以從重量刑。
房彥輝律師指出,除柯文哲外,同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而遭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曾多次表示是遭到「政治迫害」,並稱「司法被政治綁架」,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林姿妙涉案部分正在二審審理中,後續發展尚待觀察。
房彥輝說,另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2023年間遭檢察官偵結起訴時,即喊冤表示是遭政治追殺、政治起訴,而於一審判決即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有期徒刑7年4月;隨後趨於低調,二審竟大逆轉,二審法官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6月。
二審法官認為個案法規有違憲疑義,停止審判並聲請憲法法庭判決,但二審判決見解不但違背既有實務判決看法,且與同一位受命法官之前類似判決看法也不同。高檢署如提出上訴,此判決在最高法院很有可能遭到挑戰,甚至撤銷發回。
房彥輝指稱,雖然低調不見得有助於案情,但能避免法官因被告高調而有毫無悔意的印象,法官於判決或量刑時仍可能納入「犯後態度」的考量。
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莊勝博則有不同見解,並指出,柯文哲今早相關言論,包括「你把我關一年就算了」、指控有人放話「要如法炮製把黃國昌再搞一遍」等說法,性質上屬政治表態與輿論動員,基本上僅能帶動民意風向,不足以對個案偵辦或審判產生實質影響。
莊表示,判斷是否影響司法公正,關鍵仍在於是否對承辦中的具體案件或司法機關進行直接批評、施壓;若僅是參與競選事務,且未觸及具體個案,原則上尚不致構成影響司法公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