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高市心衛中心去年8月爆性侵少女案 社會局3天前才裁罰並公布姓名
高雄市衛生局心衛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涉嫌利用職權查詢關懷少女個資,誘騙對方性侵得逞,高雄衛生局宣稱去年8月8日接獲地檢署啟動調查通知後,立即對何員解聘,社會局則對何員依違反兒少法處最高60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但根據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資料顯示,高雄社會局是在今年1月2日、也就是新聞曝光當天,才向何男裁罰,並在今日公告。
社會局解釋,本案因行為人被羈押禁見,本局配合地檢署偵辦,114年11月4日收到起訴書,以起訴書為證進行裁處作業,但因裁處書須完成送達並予陳述意見,等行為人114年12月29日晚間交保後,才於115年1月2日開立裁處書。
高雄市政府表示,衛生局已於去年8月8日接獲地檢署啟動調查通知後,立即對於何員處以兩大過解聘。社會局對何員違反兒少法部分,處最高60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違反社會工作師法部分,已移送高雄市社工師懲戒委員會審議,建議處廢止執業執照、廢止社會工作師證書等懲戒。
實際至CRC資訊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查詢,高雄市政府登錄裁罰名單中,高雄市裁罰日前為「2026年1月2日」,內容為何建忠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對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強制性交」;另一項社會局公文更顯示發文日期為2026年1月5日,指出行為人何建忠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依法公告,將其姓名公告並看刊登在高雄市政府公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公布欄、高雄市仁武區公所公布欄。
據起訴書指出,何建忠為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執行秘書,負責推動促進心理健康、社區中自殺、家暴、兒虐、性侵害、精神疾病等個案管理,是心理衛生中心最高層級的主管,他去年6月卻利用職務之便,肉搜未成年少女,再加對方的Line,並性侵得逞,檢方查出何男單日查詢有數十筆甚至上百筆查詢個資紀錄。
檢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及違反個資法利用個資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全案移審後,高雄地院裁定以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何男不只是心理衛生中心最高層級主管,還在今年7月才剛通過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的碩士論文口試,遭檢方痛批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