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拆公館圓環「租3車擋地下道」 碩士女緩起訴代價3.5萬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蘇姓女子為反對台北市府拆除公館圓環,連著2天租用共享汽機車,直接停放在公車行駛的地下道入口處,然後就地棄車走人,導致後方公車必須繞道而行,造成上下班車潮壅塞,台北地檢署5日依公共危險罪嫌處分認罪的蘇女緩起訴,條件是繳庫3萬5千元。
據了解,蘇姓女子因為不滿台北市政府無視居民意見,堅持要拆除公館圓環,所以在2025年8月28日上午9點30分左右,先把1輛共享汽車開到公車地下道南往北入口處停放,5分鐘後,再騎1輛共享機車,擋在北往南的公車地下道入口處,等於雙向通行同時被堵住。
警方將擋道車輛移置後,卻在隔天(29日)下午4點15分左右,又在北往南的地下道入口處發現另1輛共享機車,前後3輛汽機車上,都被張貼了「反拆公館圓環」、「盼能傾聽民意」、「反對填平地下專用道」等標語,最後市府仍在9月13日動工拆除圓環、填平地下道。
警方根據監視畫面,比對共享車輛租用資訊後,找到具有碩士學歷的蘇姓女子,檢察官認為她在通勤時間停放車輛,導致道路壅塞,造成往來人車安全危險,觸犯公共危險罪嫌,但考量她是為了對特定議題表達訴求,無犯罪紀錄,犯後坦承,態度尚佳,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但要向公庫支付3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