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李四川條款」今闖關成功 直轄市能設3副市長
2026九合一選舉將至,各政黨已陸續開始布局。為幫台北副市長李四川參選新北市長解套,國民黨團力推《地方制度法》第55條修法,被外界稱為「李四川條款」。而立法院今天(21日)三讀通過相關修正案,將刪除「人口在250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1人」之限制,改為所有直轄市均可設置3名副市長。
現行《地方制度法》第55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置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市長2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250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1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4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而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台北市人口截至今年10月共有244萬1713人,已低於250萬的副市長設置門檻。依照現行規定,若現任副市長李四川辭職轉戰新北市長,台北市剩下2位副市長,將不得再增設。
立法院會今天稍早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地方制度法》再修正動議,修法內容針對第55條進行調整,刪除直轄市人口需超過250萬,才能增設第3位副市長」的限制,改為所有直轄市一律得設置3名副市長。
第56條部分,原規定各縣市有副縣(市)長1人、人口在125萬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1人,改為人口數達全國人口總數百分之2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1人。另外,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任免,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2職等,由縣市長依法任免之。(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