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不通的5名大法官」!沈政男打臉釋憲理由:賴清德誤判這事釀憲政僵局
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宣告新版《憲法訴訟法(憲訴法)》違憲,於19日失效,遭各界質疑開會人數未達門檻,有違法疑慮;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言,根本不會有民進黨拋出的「構成循環論證」一說,打臉5名大法官所提出之3大釋憲理由的同時強調,總統賴清德誤判自己的支持度、拒絕跟藍白協商提名大法官人選,才導致眼下的憲政僵局。
沈政男透過臉書直言,判決違憲以前,已經公布施行的法律都必須遵守應該是常識,既然憲法法庭未裁定暫時處分,新門檻當然必須適用,即便用了以後發現違憲,也不該回溯到連判決違憲那一次也是違憲使用。
「既然沒有暫時處分,新法就生效,於是接下來的評議就應該依據新門檻來進行,但因為現有大法官沒有這麼做,才會陷入自以為的循環論證的困境裡」,沈政男回顧,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總統賴清德公布新門檻法條的第2天,就申請了暫時處分,讓新舊法交接有了空窗期,當時為什麼沒有做出暫時處分?沈政男推測,應該就是有3位大法官與其他5位的意見喬不攏。
至於《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的判決理由主張「憲法只規定大法官釋憲,沒規定多少名大法官才能釋憲」,沈政男表示,早在大法官會議的時代,就規定必須3分之2以上大法官出席才能開會,是行之有年的憲法慣例。其次,大法官認為「立法院透過憲訴法來限制大法官能不能評議,違法權力分立原則」,沈政男指出,大法官並非一般的司法人員要解釋憲法,必須由民意授權,這也是為什麼大法官須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而有關「所謂評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出席,除了有正當理由迴避者須從總額扣除以外,不出席者也必須扣除」,沈政男直言,憲法本身就是民意的法條化。能不能從大法官總額裡扣除,必須依法迴避,而那3名未出席的大法官就只是「自行迴避」,根本不能扣除;沈政男強調,釋憲是重責大任,並非3、5名大法官可以承擔,才會有15名的人數規定,以及必須3分之2以上出席。
「把推論延伸一下,就可以發現,邏輯根本不通」,沈政男也表示,這次的憲政僵局,關鍵在賴清德誤判情勢,沒有意識到自己「沒那麼多選票」可以獨大大法官提名與同意大權,不然只要跟藍白協商,把一些大法官名額讓藍白來建議人選,問題幾乎可以迎刃而解。(推薦閱讀)還原發動大罷免始末!柯建銘鬆口「每周跟賴清德開會」:我不可能獨斷
最後沈政男更直言,民進黨政府的問題在於,執政的這10年來,先有前總統蔡英文「擅長不溝通」,後有現任總統賴清德「溝通以後跟人家打起來」,才導致朝野對立問題難解。